广州发布网购合同纠纷审理白皮书,披露网购纠纷背后暗藏黑灰产业

时间:2020-03-23 来源: 作者:

  广州互联网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一份《广州互联网法院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审理情况》白皮书。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田绘介绍了白皮书基本内容及十大典型案例。

  受理网购合同纠纷案件1178件

  增长趋势明显

  白皮书介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人们最常见的消费方式。自2018年9月28日挂牌成立以来,截至2020年2月29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共受理一审网络购物合同纠纷1178件,总标的额2118万余元。已审结816件,其中调解、撤诉545件,占比66.79%;判决252件,占比30.88%;裁定驳回起诉18件,占比2.21%;裁定移送1件,占比0.12%.

  统计显示,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平均每月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53.33件;但自2020年1月以来,平均每月新收网购合同纠纷案件数激增至189件,其中2020年1月新收案件数环比上涨215.49%.2020年2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新收案件数量仍然高位运行。

  电商平台当被告仅占十分之一

  案件涉虚假宣传等

  全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原告绝大部分为自然人,少数为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被告则主要为电子商务平台或平台内经营者,少数为自然人。在已判决的252份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逾八成以平台内经营者为被告,原告因购买平台自营商品而起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仅占十分之一。

  统计显示,案件涉及问题类型主要为:产品涉嫌虚假宣传(99件)、产品标识问题(44件)、卖家未实际发货(44件)、产品违规添加(25件)等。

  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占比较少

  已判决的252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中,涉诉商品类型涵盖日用品、食品、电子产品、虚拟商品、保健品、药品、家具、建材等领域。其中,涉日用品、食品、虚拟商品类案件位列前三名,分别达到34.52%、28.97%及16.67%.在涉虚拟商品纠纷中,涉游戏账号、软件账号案件14件,涉比特币案件1件。

  从判决结果看,在原告诉请“退一赔三”或“退一赔十”的188件案件中,有103件被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仅41件获得法院全部支持。白皮书指出,判决支持惩罚性赔偿的案件占比较少的部分原因在于当事人举证不足,同时也与该院对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秉持审慎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的态度有关。

  突出现象

  网购纠纷暗藏黑灰产业:

  “职业索赔”纠纷高发,个案出现“家庭式职业索赔”

  白皮书显示,当前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职业索赔”现象突出,该类案件占比依然较重。“职业索赔”团伙从“问题商品”的发掘、下单购买、安排收货,到拆包视频录制、委托检验等,呈现环节清晰、流程明确等特点。个别案件还出现“家庭式职业索赔”,近亲属之间互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目前尚无有效甄别“职业索赔”的标准化手段,大多由法官根据索赔者的起诉频率、购买商品类型、索赔依据等进行判断。同时关于“职业索赔者”是否属于消费者,法律目前尚未予以明确。

  “刷单炒信”纠纷显现黑灰产交易全貌难查明

  与此同时,为了增加网店销量,获得更高的信用评价,从而吸引更多的真实客户,一些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会通过“刷单炒信”的方式虚增交易量,由此也引发一些纠纷。白皮书指出,由于民事诉讼“不告不理”的原则,加之刷单纠纷在表现形式上与真实的网络交易并无区别,在审判实践中,通常难以通过交易形成的证据查明刷单事实。同时,刷单所涉法律关系除刷手与经营者外,还涉及经营者与刷手组织者、经营者与快递公司、刷手组织者与刷手等,这些法律关系及相关事实难以在个案中予以认定。因此,纠纷暗藏的黑灰产交易全貌难以查明。

  部分消费者缺乏诚信意识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

  白皮书还指出,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部分消费者也存在诚信缺失的现象。例如在吴某与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产生的系列纠纷案中,原告于2015年5月至2018年4月期间购买537件商品,其中退货、拒收454件,退货率高达84.54%.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行为属于对“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滥用,被告依据其平台规则取消原告“超级VIP”资格、冻结会员账户的行为不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