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近日,全国妇联印发了《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西青区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多年来,西青区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始终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深化平安西青建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性重点工作推动落实,切实压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区委平安办职能作用,将全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纳入平安西青建设考评体系,督促各街镇、各相关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同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对各街镇、各单位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开展责任督导,确保全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纳入全区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在“你”身边等工作重点内容,确保底数全兜清、矛盾全掌握。
在此基础上,依托区、街镇两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深入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近3年来,组织区级职能部门化解各类重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19件,组织街镇综治中心化解60余件。同时,大量家庭纠纷在村居被就地化解,有效避免矛盾升级,切实维护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大力推动妇女儿童群体社会心理服务。充分发挥区委政法委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指导推动作用,组织区卫健委等部门在街镇、村居综治中心设立“心灵驿站”和心理咨询室,配合协助区妇联引入专业心理机构,为不同需求的妇女和群众进行心理疏导。近年来,共为300余名妇女、群众提供“一对一”个案疏导。
扎实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会同团区委、区教育局等部门,着力畅通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教育矫治渠道,认真组织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抓好青少年关爱保护阵地建设,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好全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基层社会治理科多次被西青区委、区政府评为“西青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mcwipii05326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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