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后海鲜摊闹事朋友“助阵” 二人被拘留

时间:2020-03-23 来源: 作者:

  胶东在线3月23日讯(通讯员 芝公宣) 疫情态势好转,可有人却按捺不住,聚会喝酒不算,还不戴口罩酒后滋事……

  3月14日,芝罘区黄务某小区一海鲜摊前,一名醉酒男子大声喊叫:“海虹臭了,海蛎子也臭了,不能买他家的东西。”旁边的车里开着很响的音乐为他“伴奏”,这是发生了什么?

  此时刚离开一会儿的海鲜摊主老李回来了,他上前劝阻闹事男子,眼看不见效果,老李只好报警。黄务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劝其赶紧离开,不要酒后闹事。男子见状也知趣离开了现场,本来事情应该这样解决了……

  可就在民警离开后,该男子又晃回海鲜摊前,对着摊主二人口吐芬芳,接着又来了一名醉酒的蓝衣男子助阵,他未戴口罩,而且直接坐在了海鲜摊凳子上:“骂你们怎了,这是我的海鲜摊位置,可以随便砸。”接着就用脚踢破了海鲜摊的塑料桶和泡沫箱。摊主老李无奈再次报警,两名男子也骂骂咧咧的被朋友拖走……

  民警再次来到现场,现场取证、了解情况后,将摊主等人带回派出所询问情况。据介绍,闹事男子以前也在小区卖海鲜,可能是同行是“冤家”,因此与老李存在竞争关系,醉酒后的他借机发泄不满。

  闹事的两名男子的身份也很快落实——王某、曲某。3月15日,两人被民警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该对14日在他人海鲜摊前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当日王某、曲某和朋友共四人在附近聚会喝酒,结束后王某回家途中看到了老李在摆海鲜摊,心存不满便借酒发挥,而酒友曲某是在听闻后便跑来为王某“助阵”。目前,王某和曲某二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芝罘公安分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疫情形势好转,曙光就在眼前。还是希望大家做好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同时,芝罘公安防疫维稳两手硬,坚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在此劝告市民切莫一时冲动触碰法律红线!

  民警提醒: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