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 枣庄市中区淘汰无牌、无证三(四)轮车
时间: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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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法则,创建安全文明交通环境,近日来,枣庄市中区组织区公安交警、市场监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信等部门积极开展三轮车整治行动,下一步,将加强整治力度,采取以线带面的原则,逐步加大试点进行区。
据了解,市中区采取限行两个路段,规定在限行路段西昌路、青檀路禁止通行无牌无证三轮车、四轮车;对外下发关于开展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治理通告,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警示录,提醒市民无牌、无证三轮车易出事故无保障,不要购买、驾乘未列入国家工信部产品目录的三轮车,同时,加强整治力度,采取以线带面的原则,将逐步加大试点进行区,进一步规范市民安全出行。
未经国家工信部允许生产的车辆;经工信部允许生产的机动车,但未悬挂车牌的两类电动三轮四轮车不得上路。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车速在25公里以下,外观姿态和整车的质量符合国家的非机动车标准;国家工信部允许生产的车辆并持驾驶证的两类电动三轮四轮车允许上路。
对于已购买列人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及产品公告》目录的三轮车、四轮车主,需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原件手续到交警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上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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