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院出台意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时间: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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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市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指导涉诉企业进行网上立案。通过跨域立案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逐步构建家门口起诉新模式。
围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向企业公布诉讼服务中心的邮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完善服务热线功能,畅通企业和法院诉讼服务的沟通渠道。开辟涉企诉讼立案绿色通道,在立案、缴费、调解、保全、鉴定等方面实行优先办理。强化诉前调解和多元解纷,努力促使各方当事人调解协商。
《意见》要求,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勒索诈骗等破坏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对于企业作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判,努力为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挽回经济损失。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建立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对从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的企业和涉疫情复工复产困难企业的涉诉纠纷,实行优先送达、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案款、优先解保,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迅速恢复正常生产,提升产能。审慎适用强制执行和失信惩戒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企业以及场所、设备、物资、资金,暂缓采取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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