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检察院以党建引领疫情防控工作
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鹿泉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把加强党建始终贯彻到疫情防控工作的方方面面,突出政治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组、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全体检察人员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有效推进检察工作,让党旗在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一线高高飘扬。
在思想政治上突出党员身份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好。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折不扣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防疫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成立以检察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举措,压实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思想理念引领好。围绕疫情发展形势、检察工作实际、干警思想动态,通过两微一端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深入学习国家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法律法规等内容。深入研究涉疫案件办理,激励干警以新知识、新理念引领司法办案,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三是正向舆论引导好。依托两微一端,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战疫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等,引导群众增强信心、坚定信心,激励干警坚守岗位、全力以赴,走在前、做表率。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在两微一端发布有关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的信息50余条,被省级、国家级媒体采用信息6篇。
在疫情防控上践行党员使命
一是班子带头坚守战疫一线。院领导班子坚持与干警并肩作战,每天奔波往返各驻点和单位之间,在做好本单位疫情筛查和应急处置基础上,分赴各驻点了解防疫情况,做好工作衔接,以实际行动引领示范,鼓舞士气、增强斗志。
二是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小组为单位统筹组织动员、摸底排查、数据统计等工作,归口办公室统一报备。安排党员在单位24小时轮流值班值守,采取体温监测、酒精消毒等方式加强进出人员管控。结合党员发展计划,对1名在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警进行跟踪培养、发展入党;发出特殊党费缴纳倡议书,全体党员干警积极响应,主动捐款6800元。
三是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警积极参与联防联控,成立了6个工作队进驻军城港湾等4个小区和南降壁村等2个村,分赴社区、乡村开展疫情防控卡点值守、入户排查、发放宣传资料等防疫工作。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线上制发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南,为企业复工生产提供科学指导;线下实地走访企业,就企业面临的员工返岗、疫情防控等问题进行政策解读、现场答疑。
在检察业务工作中展示党员担当
一是打击刑事犯罪不松懈。检察官们坚持办案,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诈骗等影响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制定了六项措施,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着力提升案件质量,达到审查精细化,监督精准化,多办精品案的办案目标。探索司法办案新模式,充分利用电话、网络视频、远程庭审等开展无接触办案,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积极与公安、法院协调,启动远程视频提讯、庭审制度。
二是维护公共利益不停歇。鹿泉区院在做好自身防控的同时,多次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沟通了解疫情防控期间是否存在哄抬物价、生产销售假药及不符合标准口罩、消毒液、酒精、护目镜等医疗器械产品、虚假广告以及生鲜肉类市场是否存在应检疫未检疫以及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等问题。并与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的营业中的酒店后厨进行监督检查。针对疫情期间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区防疫办下发《关于严禁泄露疫情防控内部信息和公民个人隐私的通告》,加强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全面维护个人信息安全。
三是回应群众诉求不间断。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在接待场所按规定暂时关闭情况下,把微信公众号、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平台用好用足,针对群众反映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问题,排查辖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养殖户54户,养殖各类人工繁育野生动物47185只,其中马鹿、梅花鹿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鸵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部分养殖场存在无驯养繁殖许可证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已报市院立案审批,下一步将持续跟进调查监督源头治理。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鹿泉区检察院党组不断强化党的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把疫情防控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好,时刻牢记党员、检察官身份,坚决做到工作不断、节奏不减、冲锋在前不掉链,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为人民群众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