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布2019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案例一 虚假宣传误导老年人 市场监管严处重罚
【案情简介】
2019年,绥阳县某咨询服务中心采取免费体验玉石水晶坐垫以及发放生活用品的方式吸引大量老年人前来参加体验活动,以会销方式销售该中心提供的某品牌蜂胶软胶囊和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在销售上述商品的过程中,通过现场宣讲、PPT展示等形式,宣称某品牌蜂胶软胶囊对多种疾病有良效、对心脏病有显效,是抗结核病的良药,对销售的某品牌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则进行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绥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140万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
案例二 预付式消费群体投诉 消协积极履职维护稳定
【案情简介】
2019年年初以来,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消费者协会市府路分会陆续接到多名消费者对辖区某健身会所的投诉,该会所以350元或500元一年的优惠价格吸引大量消费者办理健身卡,但会所在运营一段时间以后就以场地装修等理由长期不提供健身服务。消协调查后发现,由于该公司自身的原因,健身房长期未营业,且有关门停业打算。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协积极联系该健身会所进行调解,该投诉处理历时一个多月。经调解,243名消费者转入其他健身房,178名消费者退款,退款共计4.9万多元,该起群体性投诉得到圆满解决。
案例三 汽车维修以旧当新 消费者获退一赔三赔偿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遵义市正安县消费者杨先生向当地消协投诉:称其自用小车在正安县某汽车维修服务公司进行维修,在修车现场消费者发现该汽车维修公司为其所换新尾门和保险杠没有合格证且质量差,疑似用二手产品作为新产品进行销售,存在欺诈行为,请求消协为其维权。接到投诉后,正安县消协立即到维修现场调查,经调查,该维修公司存在已旧当新的违法行为。在消协的调解下,该汽车修理公司退还保险杠和尾门合计1900元,并按照退一赔三规定向消费者加倍赔偿5700元。
案例四 拎包入住装修引纠纷 消协化解群体投诉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黔南州瓮安县消费者罗某等7人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反映,他们参加了某装饰公司11.88万元拎包入住的优惠活动并缴纳了定金,在拿到装修公司提供的装修设计图纸准备签订正式合同时,消费者发现装修公司以装修样式、装修材料等为由增加装修价格,实际核算的价格是当时宣传的拎包入住价格的1.5倍,消费者无法接受要求终止合同,但遭到装修公司的拒绝并指责消费者单方违约,请求消费者协会帮助维权。瓮安县消费者协会对此调查发现,装饰公司宣传的11.88万元拎包入住优惠活动与实际提供合同的价格存在较大差距,涉嫌误导欺诈消费者,经调解,7名消费者解除了装修合同并退还相关费用。
案例五 旅行社办卡不履行承诺 市场监管调解保利益
【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黔南州瓮安县多名投诉人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在瓮安县某旅行社办理了周年庆会员卡,办卡时该旅行社承诺交99元,由该旅行社带领消费者在省内一年旅游三次,但现在该旅行社关门未营业,对部分消费者未完全履行承诺。接到投诉后,瓮安县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调查了解,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瓮安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旅发委组织投诉人代表及旅行社负责人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由该旅行社根据消费者旅游次数退还费用,目前已全部退清。
案例六 商家地滑致摔伤 依法维权获赔偿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遵义市习水县消费者涂某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其在习水县某服装店购买衣服时,因店内地面湿滑致使丈夫程某摔倒,经医院诊断为股骨骨折需要住院治疗,要求商家赔偿医疗费。接到投诉后,习水县消费者协会到该服装店进行了调查并联系公安机关到现场调取监控,确认程某是在该店选择衣服时因地上喷洒的香蕉水致摔伤,经消协多次调解,服装店一次性赔偿程某医疗、护理等费用2.8万元。
案例七 不良商家误导消费 市场监管为消费保驾护航
【案情简介】
2019年元月初,铜仁市沿河县消费者协会接到五位消费者投诉沿河县某发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该发廊宣传保健服务四个月后保证长出黑发,如没有效果可退款来吸引消费者购买其保健护发服务。然而经过四个月保健服务后,没有一点效果。于是五位消费者找到商家,要求沿河县红发廊退款,无果。接到此投诉后,沿河县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此事,经过调查,五位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该企业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应承担赔偿五位消费者的损失,最终发廊赔偿罗某等五位消费者共计58000元。
案例八 旅行社失职导致出境游取消 消协调解获赔偿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消费者赖女士向贵州省消费者协会反映:她一家三口于2019年7月在某旅行社报名参加了定于2019年8月9日从成都出发到西班牙葡萄牙13日旅游团,总价43597元,约定由旅行社负责办理3人的出境签证。但当消费者8月9日到成都机场等待出发时,旅行社却告知消费者签证没有办理下来,无法登机出游。消费者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无果,请求省消协帮助解决。接到投诉后,省消协对该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后进行调解:一是旅行社全额退还消费者参团费用43597元并向消费者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8719元,二是旅行社向消费者赔偿因参加此次旅行产生的车费、住宿费、误工费等损失总计6300元。
案例九 新电视柜裂痕令人气 市场监管调解换货让人喜
【案情简介】
据消费者孙女士反映,2019年9月26日在盘州市某家具店,花费2.6万余元购买的一套新家具,2020年1月5日送货安装时,孙女士发现电视柜面板有裂痕,当即便与供货商反馈情况,商家很爽快地同意换套新柜,可换回来的电视柜面板仍有裂痕,实际商家所谓的换货,是将原来的电视柜重新发回来误导消费者,其实根本没有重新换完好新的面板。这种行为令孙女士非常气愤,先后两次联系经营者讨说法,经营者都以不是自己生产的,待厂家答复后予以回复的说法进行搪塞。孙女士感到十分无奈,到盘州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请求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接到投诉后,经市场监管局组织调解,经销商认识到自身过错,愿意免费换一套面板完好的新电视柜,并赠送一块沙发脚垫表示歉意。对此调解结果,孙女士感到非常满意。
案例十 砖块质量有问题 消协出面获赔偿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黔西南州望谟县消费者黄某到当地消协反映,在某砖厂花费19200元购买了6万块砖用于修建新房,但后期砖厂提供的砖块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房屋安全存在问题,要求砖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砖厂承认在给消费者运送的第三批砖在原材料和工艺细节上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消费者要求赔偿金额较大,需要开会讨论。在核实砖块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后,消协工作人员向商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作为生产企业的责任与义务,经调解,最终砖厂赔偿消费者76000元。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冯倩
编辑 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