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重金网购的减肥药,竟是要命药!

时间:2020-03-18 来源: 作者: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减肥,是爱美人士永恒的话题,近几年,打着“不节食不运动、减肥见效快”的口号,减肥药——成了众人青睐的减肥工具,但也成为黑心商家牟取暴利的“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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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磊是地地道道的龙口人,毕业、工作,生活平稳。2015年,温雪和徐磊结婚后,徐磊就从原来的民营企业辞职,在家里开起了网店卖保健品。

  夫妻两人生活美满,甚至在温雪生下孩子后,徐磊更是叮嘱爱妻:“最近几年你的任务就是在家里带孩子,不用上班了,一切有我。”

  徐磊的网店工作室就是一间简陋的厢房,温雪看着丈夫神秘地从网上买来胶囊和药瓶在家包装、包装好了再卖,偶尔,她还会帮忙发货。丈夫的生意很红火,平均一个月挣一万多块,这让温雪感受到了岁月静好,殊不知,生活中的衣食住行,日子里的柴米油盐,花的都是“黑心钱”。

  2018年9月,龙口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的干警找到了温雪。

  “你对象在淘宝网上卖的什么货?”

  “卖一些减肥的产品,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面对干警的讯问,温雪茫然了起来,同枕而眠的丈夫平日工作神秘,自己只能帮着打打下手,个体户工作轻松,挣钱又可观,本以为生活有了奔头,却是在触碰法律的高压线,走到了尽头。

  这一切,都要从徐磊认识的一位微信好友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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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的进步,交通愈加便捷、网络逐渐发达,电商行业迅速崛起。打开朋友圈,几乎每个人都会遇见微商们活跃的身影,有的做代购、有的干直营,有的滥竽充数。

  兰兰,虽然只有初中学历,但社会经验丰富,目前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在网上看到有卖减肥药的,她便心动了,立即加入微商队伍中。

  在她看来,微商,是件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复制粘贴上家的朋友圈广告文案,有订单就直接把地址转发给上家,由上家直接把减肥药发给买家,把买家转来的钱扣除利润后再转发给上家,做中间商赚差价,无门槛,低成本,却从没考虑过它的高风险。

  兰兰从未见过减肥药真货,只能从广告图片看出一张张白色的、金黄色的、黑色的胶囊,没有外包装,也没有主动申请出示过合法手续。

  “从他们的朋友圈里发的图片看我感觉这些东西应该是三无产品。他们发的视频里的生产地点不像是在正规的生产厂家,对我来说,在网上销售就是为了挣点钱,没想到会对身体有伤害。”

  兰兰以每粒1.2元购入,2元卖出,到了徐磊这里,又翻了5倍价格。

  2017年下半年开始,徐磊通过微信向兰兰多次购买金色、白色、黑色三种颜色的减肥胶囊。这之后,徐磊自己设计并从淘宝网订做减肥胶囊商标,从淘宝网购买金色、银色、红色三种瓶子。

  徐磊仔细地将购买的三种颜色的减肥胶囊进行分装,并用“燃脂减肥”华丽名称来博取噱头,就连商标上的批准文号、执行标准、卫生许可证、委托生产商、委托商地址都是他一手包办、杜撰编造。

  摇身一变,2元一粒的胶囊身价大涨,金色胶囊每瓶30粒,298元一瓶;白色、黑色胶囊组合销售,每瓶装30粒,880元一瓶。除此之外,徐磊还做起了生意经——准备了一些试用装,用塑料袋密封,每袋7粒,白色和黑色组合的是14粒,这些试用装不要钱。

  屏幕前的你会不禁思考,这样的减肥胶囊,有人买账吗?

  当下,减肥之风盛行,减肥产品颇受消费者青睐。据调查统计,包括徐磊找人刷单在内,这款减肥胶囊的销售额达到10万元以上。

  而且,徐磊的减肥胶囊确实有立竿见影的减肥效果。虽然,多位买家表示,吃后出现口干、厌食、不想睡觉等不良反应,因其减肥效果显著,这些不良反应常常被众多消费者忽略。

  其实在兰兰向徐磊售卖减肥胶囊时并没有提供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产品说明等相关手续,两人心知肚明,减肥胶囊没有任何手续。

  这,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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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两人的最后一次交易时,出现了问题。

  装有减肥胶囊的快递在运输中转站被查扣,兰兰向徐磊索要了一万元赔偿费,考虑到两人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徐磊只能自认倒霉地自掏腰包。

  从买入、包装到卖出,徐磊可谓是煞费苦心。

  他强调,在简陋的厢房里加工包装时,总是会戴着一次性手套,这样卫生便有了保障。

  检察官不禁反诘:“那消费者生命的保障呢?!”

  经龙口市公安局委托,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白色、金色胶囊中检出“西布曲明”。

  西布曲明

  具有抑制食欲和增强代谢的双重作用,最早用于辅助治疗肥胖症。但是,其副作用大,会造成心率增快、血压增高,严重时可导致中风甚至死亡。

  鉴于上述情况,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0年10月30日发布通知,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生产、销售和使用,更不允许在食品中添加。

  徐磊、兰兰明知其销售的减肥胶囊系有毒、有害食品仍予以销售,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共同侵权,两人在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最终,两人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得到了应有的惩处:兰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徐磊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两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257440元;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两人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消费者公开赔礼道歉;销售违法所得、有毒有害食品依法没收。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14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事关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既是基本民生问题,也是重大安全问题,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20年1月9日,中央依法治国办联合相关部门发布食药监管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执法司法的引导规范功能,为依法从严惩处危害食药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示范和指导。

  无论是古代的商贾,还是老一辈的长者,甚至身在社会中打拼的你我,都听说过这句话——“成功细中取,富贵险中求。”所谓的险,不是知法犯法的冒险,不是旁门左道的奸险,更不是舍得一身剐、恶向胆边生的凶险,那应该是敢闯、敢试、敢干的高贵品质,是敢为人先、实干在先、创新争先的优良德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法律高压,行之有界。

  在讯问的时候,兰兰刚刚生下二胎,徐磊也是妻儿和乐,今后,他们的家庭蒙上多久的阴霾,我们无法得知,他们的幸福额度还有多少,我们也无法得知。有句老话讲得好:“人眼睛是黑的,心是红的;可眼一红了,心就黑了。”但愿法律的明镜从此照亮他们被“富贵梦”蒙尘的内心深处,一朝梦醒,脚踏实地,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在家庭的温情中、社会的人情中,守得初心,拥抱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