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里的售油者

时间:2020-03-18 来源: 作者:

  微信本是作为朋友之间交流情感、分享感悟的社交工具,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朋友圈内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广告,而且经常莫名奇妙的被拉进各种购物群。

  不少消费者发现,在五花八门的广告商品中充斥着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生产、销售“汽油”案件中,两名不法分子便是利用朋友圈、微信购物群进行推广销售,本想着发笔横财,但等待他们的只能是牢狱之灾。

  隐匿于城乡结合部的“黑加油站”

  2019年5月的一个晚上,张云坤正和朋友忙着喝酒,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你大舅子林帅出事了,赶紧去仓库把货转走”。张云坤急忙赶到仓库,很快警察也赶到了现场,随即将其带到了派出所。

  这是位于城乡结合部的一处仓库,里面堆放着几十箱汽油,还有甲醇、石油醚等化工原料,空气中散发的浓郁汽油味显得格外刺鼻。

  (指认非法生产汽油场所)

  为做生产销售汽油的生意,林帅专门注册了一家能源科技公司,并和张云坤远赴东北吉林学习生产汽油的技术,又从济南某化工公司购买了原料,这样就开始生产起了汽油,但该公司并没有取得生产、经营汽油资质的许可。生产出来的汽油被分装在储存色拉油的桶内,然后再装成箱,每箱4桶,共计22升,油品质量难以保证,极易损伤车辆发动机。

  几公里外还有一处不显眼的门店作为非法加油点,门头广告牌上写着“XX新能源”,这里设备设施简陋,无防雷、防静电措施,消防设备也不达标,存在很大得安全隐患。

  朋友圈营销+建群拉人非法获利

  汽油生产出来了,加油点也有了,林帅和张云坤便想着如何吸引客流拓展销售渠道。

  “‘酒香不怕巷子深’这句话在现在互联网时代,有时是行不通的,更何况咱们的汽油品质无法保证,吸引不了回头客”,林帅、张云坤看到朋友圈铺天盖地的广告,把目光转向了微信平台。

  (微信发布广告信息)

  林帅便在朋友圈发起广告,“各位车友优惠来了,95#汽油低至每升5.26元,油品质量和数量支持任何渠道检验,电话微信132*******”。有些消费者看到朋友圈内发布的信息到店里加油,林帅也不忘拍摄成视频,分享到朋友圈进行宣传。

  只发朋友圈仍觉着宣传不到位,林帅又建立了微信群,取了一个高大上的群名--“中石油”,不断拉人进群,发布油品信息进行销售,也经常向其它微信群发布广告吸引客流。为暗中经营、逃避检查打击,林帅为客户提供汽油送货上门服务,一般2箱起送。

  95#汽油每升比正规加油站便宜约2块钱,正是依靠价格优势吸引了不少人到店进行加油。偶尔也会有“大客户”登上门,一次性买入20箱(440升)。2018年底至2019年5月,林帅、张云坤非法生产、销售“汽油”共获利7万余元。

  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受案后,任城区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林帅、张云坤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归案后二人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签署了具结书,建议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依法判处被告人林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判处被告人张云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新媒体、第二检察部;作者:林凡茂、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