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安持续严查严管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
时间:2020-03-16
来源:
作者: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公布一批执法案例,继续严查严管驾车使用其他非机动车号牌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等违法行为。详见
2020年3月12日8时45分,普陀公安民警在宁夏路凯旋北路北约2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吕某某实施驾车使用其他非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现场暂扣车辆的处罚。
2020年3月12日8时,奉贤公安民警在环城东路进南奉公路南处,对违法当事人孙某某实施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违法行为,处以现场暂扣车辆的处罚。
2020年3月11日15时13分许,松江公安民警在辰塔路甘德路南约5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张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0年3月12日9时24分许,金山公安民警在体育场东环路漕廊公路西约2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康某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0年3月12日9时50分,虹口公安民警在水电路近丰镇路西约17米处,对违法当事人李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0年3月12日8时17分,徐汇公安民警在漕溪北路蒲汇塘路北处,对违法当事人郑某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上一篇:警方一分钟锁定犯罪嫌疑人 就是这么任性 警方一分钟锁定犯罪嫌疑人 就是这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