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所需、知所盼、解所难!检察干警化身“4员”助力复工复产
“在疫情防控期间如遇到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司法诉求,我们会加强与有关单位协调,审慎提出检察监督意见,引导矛盾纠纷化解,切实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2月26日上午,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冼开先带队前往派驻海建集团检察工作站开展走访调研,深入企业查看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及存在的困难。
据了解,连日来,我省检察机关各派驻乡镇检察室、重大项目检察工作站、派驻工商联检察工作站和国有企业检察室迅速行动,全力配合做好重大项目、企业复产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问其所需,知其所盼,力所能及解其所难。检察机关干警充当“疫情防控安全员”“复工复产助推员”“宣传政策解读员”“公益源头防控员”,助推企业依法防控、源头防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发生至今,全省各级检察院共深入重大项目、企业开展疫情法律宣传139次,现场走访企业复工复产135次,接受疫情防控法律咨询100次,捐赠口罩585个,消毒防疫物资212份,1070双手套,力争做到服务保障复产复工和防控疫情有实招、有新招、有好招。
成为“疫情防控安全员”
“我们整合了全市检察机关力量,开展破坏营商环境涉疫情案件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了解,充分拓宽线索来源。移送公安机关的犯罪线索均有专人跟踪监督,督促及时审查,公安机关立案的,同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方向、固定证据。”海口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为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我省各级检察院先后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全力抓部署出实效。海口市检察院紧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和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的工作意见》,从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畅通检企沟通渠道等11个方面,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提供检察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组织检察官召开研讨会,详细研究服务重点项目及企业的具体措施,就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存在哪些法律风险进行讨论,明确方向依法帮助企业规避风险。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涉疫案件办理、走访联系企业等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全力以赴抓部署、抓落实。
做好“复工复产助推员”
“测温仪还未采购到”复工在即,五指山新春水库EPC总承包项目部负责人非常着急。2月24日,五指山市毛阳检察室及派驻重大项目检察工作站干警在总承包项目部检查防疫物资配备时将情况上报五指山检察院领导,该院领导立即安排协调,经过多方努力,成功购得一部测温仪。“要落实人员的每日体温测量制度,采取我省健康码等动态疾病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人员带病返岗上岗的情况发生。”检察工作站干警叮嘱企业负责人。
2月份,五指山市毛阳检察室及派驻重大项目检察工作站干警3次深入水库施工现场,查看新春水库EPC总承包项目部为防控疫情采取的各项措施,听取总承包项目在复工复产方面的准备与困难,并尽可能地帮助解决问题。
文昌市检察院针对前期调研了解到部分企业口罩及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紧缺的情况,经协调筹集医用口罩和消毒液若干以解企业燃眉之急。
昌江黎族自治县检察院派驻昌江循环经济园区检察工作站联合园区管委会对复工复产的新达建材等3家企业开展风险预警服务,在事前调查的基础上,为企业开出了员工健康管理风险、工作场所管理风险、复工复产风险、法律问题风险等4大类21个小项的风险点清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期间人员健康、资产增值、企业经营的安全。
当上“宣传政策解读员”
连日来,琼海市检察院长坡、中原、潭门海洋3个检察室干警深入走访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及防疫情况,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精神,引导商贸流通企业有序开展复工营业,确保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以派驻乡镇检察室、检察工作站、检察官联系企业制度为支点,我省各级检察机关以微信公众号、“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为平台,积极推送疫情防控信息和典型案例,宣传介绍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后顾之忧。
海口市检察院编印分发《疫情防控相关刑事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宣传手册》等3万余册法治宣传册,提示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做好复工复产准备、预案,鼓励员工依法维护自身安全生产的合法权利。该院还与海口市中级法院联合运营“营商自贸港”微信公众号,由法官、检察官在线给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切实为企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澄迈县院检察院福山、老城检察室干警走访澄迈县金马物流中心、福山油田等4家驻点企业,详细听取企业复工复产安排、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实地查看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并发放复工复产法律宣传册。
变身“公益源头防控员”
我省检察机关依法做好疫情源头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深入排查各类可能线索,做好源头防控工作。
“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果子狸信息。”2月6日,群众举报万宁市微信账号为“Bin”的违法嫌疑人涉嫌在网络上非法买卖野生动物。2月10日,经初步核实,万宁市检察院于2月10日将线索移送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通过电话向万宁森林公安局通报相关线索情况,密切跟踪办案进度,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接到线索后,万宁市森林公安局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2月14日,违法嫌疑人肖某斌在万宁市某小区出售果子狸一只,被当场抓获。警方对肖某斌给予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依法没收非法出售的果子狸。2月15日,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提供果子狸的养殖场依法查封、整改。
三亚城郊检察院干警近日到负责处置琼南9个市县、1600余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开展巡查防控工作,了解该公司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要严格按规定收集医疗废物、安排专车单独运输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做到医疗废物随到随处置的意见建议。
琼海市检察院对潭门海岸线及周边农村开展生态巡查,调查是否存在污水直排入海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提示施工单位禁止饲养、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