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一企业高管导演“无间道”被批捕
为打击同行,某互联网公司合伙人竟想出损招,安排公司员工在竞争对手公司旗下APP上发布有害违规言论信息,截图后向有关部门举报,导致该APP被下架处理3个月,造成被害公司因此停业、停产的危害后果。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范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被普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李某是某互联网科技公司合伙人,负责公司产品运营和内容审核等工作。2019年7月,李某发现有一款名为u的APP与自己公司的APP功能类似。为打击竞争对手,李某授意下属员工范某收集u上的有害违规言论,但迟迟没有找到。于是李某心生一计,授意范某如果找不到违规内容,就用自己注册的账号在他们平台上发布违规内容,然后再截图举报。
2019年10月,范某分别用自己和同事的手机在u平台上注册两个账号,并通过账号发布了本公司平台上拦截下来的涉黄有害言论和图片,截图后向有关部门举报。2019年11月起,uAPP陆续被主流应用商店下架,每日注册用户量出现断崖下降,造成公司运营停顿。后该公司被有关监管部门约谈,告知其产品下架原因是存在涉黄有害的严重低俗内容,要求整改。
u公司负责人则表示,平台工作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就已发现范某的账号在发布涉黄图片,立即将该信息删除,并未发布到网上,因此怀疑该信息是用户发布后,通过自己的账号截图,利用截图页面举报。之后公司又发现发布有害信息的两个账号来自同一地址,且在发布有害言论图片后迅速修改了头像,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2月19日,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普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普陀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嫌疑人基于对同行恶意打压的目的,在被害公司已经审核做出删除或禁言的情况下,仍通过截图自身发布的有害信息的方式造成有害信息已公布的表象,并向监管部门举报,导致被害单位负责人被约谈、APP下架,商业运营陷入停滞,损害了被害单位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2020年2月26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范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被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月25日,检察官电话联系被害单位负责人,得知目前该公司的app仍因恶意举报尚未恢复上线。为帮助该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普陀区检察院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将案件处理结果通报有关管理部门,澄清事实,为管理部门后续评估被害公司APP能否恢复运营提供借鉴。2月28日,uAPP恢复部分功能并在应用商店重新上线。
(文中所涉APP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