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任务确定

时间:2020-03-13 来源: 作者:

  9日,从山东省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传来消息,今年全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任务已经确定,今年烟台市将确保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全力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及“十三五”减排任务,市区空气质量保持国家二级标准,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近岸海域水质不断改善,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

  上半年对每个县市区

  展开第一轮督查

  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是今年生态环保工作的重点。烟台市将大力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严格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销号管理,适时公开办结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底,烟台市已经在莱州完成了驻区督查试点,莱州市积极整改,取得很好的成效。市委、市政府已经明确,在疫情结束后立即启动生态环境保护驻区督查,确保上半年对每个县市区完成第一轮督查。

  约谈空气质量

  排名靠后的镇街

  今年,烟台市仍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首先,在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管理方面,将严格执行山东省“1+5+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确保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扎实推进锅炉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业炉窑专项整治,港口码头扬尘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清理等工作;完成建成区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

  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将坚持“车油路”统筹战略,完善“天地车人”监控布局;加强对全市76家社会化运营的机动车环检机构监管,加强柴油车遥感监测和集中停放地联合检查,扎实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同时,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依托专家团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关,掌握影响烟台市空气质量关键因素,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空气质量改善方案;新建1个超级站,6个VOCs监测站,7个港口站,实现港口、重点工业园区和化工园区监测全覆盖;建设企业排污智能管控系统,对市区300家涉气企业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用电情况进行自动监控,保证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和错峰生产期间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今年,烟台市将继续强化督查检查。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驻点督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方位、全天候驻点督查,立查立改,集中解决一批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实行网格化监管,加大对违法企业打击力度;定期公布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和排名,对排名靠后的镇街实行约谈、限批;实施《烟台市大气污染防治量化问责规定(暂行)》,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年底前饮用水源地

  清理整治基本见效

  水环境治理,同样是今年生态保护的重中之重。今年烟台市将推动落实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按期调度“水十条”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级各有关部门;以渤海区域重点入海河流为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完成入河排污口清单建立,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围绕大沽夹河流域开展精细化环境管理调查,探索建立污染源与河流水质的响应关系,制定流域环境管理方案;联合市城管局开展县市区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县市区黑臭水体整治。

  今年,烟台市将开展城镇及以上地下水型水源地和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2020年年底前,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见效。

  打好渤海区域近岸环境整治攻坚战。全面梳理36项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和县市区进行整改;加强每月调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进展迟缓的实行挂牌督办;统筹推进渤海攻坚战重点任务与“湾长制”工作,充分发挥湾长制巡查的督导作用,确保按时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各项指标达到省考核要求。(记者 高少帅 通讯员 颜环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