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便宜吃大亏 无证驾驶面临拘留
齐鲁法制网3月12日讯(通讯员 王军良 鲁力文)当汽车使用达到一定期限 ,各个系统的组件大部分已完成使命 ,维护和修理已不能保障汽车的安全行驶,也会给环境带来一定的污染,所以为了社会与公民的安全,国家要求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就应当及时报废更新。但总有人为了贪图便宜,愿意去购买那些达到报废标准的便宜报废车辆,给社会、群众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3月10日上午七时三十分,开发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长江路与泰山路路口执行勤务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黑色轿车自西向东闯过了红灯。此时正值复工后的早高峰,车流量较大,执勤民警立即将情况上报大队指挥中心,联系告知下一路口执勤民警对其进行拦截。但该车在经过下一路口时,却无视执勤民警的停车示意,再次加速闯红灯逃窜。
当着民警的面连闯两个红灯,无视民警,无视法律。民警判断内有隐情,立即联系指挥中心部署警力对该车进行拦截,最终在长江路大花坛东侧成功将该车截停,经过检查,发现该车系报废车,并当场从后备箱发现一副假号牌。
据李某交代,这辆车是经朋友介绍,花3500元买到手的,因为害怕被警察查到,在被抓的前一天,他还购买了一副假号牌,没成想还没来得及安装,就被抓了。经过民警进一步查证,发现李某今年只在驾校报名,却未参加任何驾驶员科目考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本就不具备驾驶资格。执勤民警当场依法扣留了李某的违法车辆,并通知其15日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因李某无证驾驶报废车辆,他将面临3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随着疫情防控局势逐渐稳定,各行各业开始陆续复工,车流量迅猛增长,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也逐步增加。开发区公安将继续加强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及时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安全、畅通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