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拒居民“裸捐”对慈善的示范价值

时间:2020-03-13 来源: 作者:

  常德

  近日,杭州萧山瓜沥镇政府来了一名访客,他戴着口罩,手拿一个黑色塑料袋,径直走进镇疫情防控办,将手中的塑料袋交到了镇工作人员手里,便转身离开。工作人员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沓现金,估摸约有近13万元钱。在获知男子姓杨,一家7口全靠收废旧物资维持生计的情况之后,镇、村干部考虑到老杨家庭经济现状,婉拒了老杨的12万元捐赠,接受了他9273.4元捐赠。

  男子家庭条件并不宽裕,却一次性拿出了“全部家当”为抗疫捐款,这样的精神值得敬仰,也令人感动。男子靠收废旧物资维持全家生计,挣钱不易,挣的也都是辛苦钱,干的是脏活、累活,他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这虽是大爱之举,但却可能因此影响了他一家人的正常生活。镇政府婉拒其中的12万元捐赠,只接受了他9273.4元捐赠,既尊重了男子的善心与义举,又充分考虑到男子的家庭实际情况,避免捐赠者陷入“捐赠致贫”的窘境,这样的处理方式值得肯定。

  在疫情发生之后,各界人士踊跃捐款捐物,爱心涌流,但其中也有一些本来自身就属于困难群体的爱心人士进行“裸捐”的情况,这引发了舆论广泛争议。要营造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但对社会爱心也不能“照单全收”,不能因为接受捐赠而让捐赠者陷入生存困境,这就将与公益慈善的目的背道而驰。

  所以,要能做到两者“兼顾”,既要鼓励社会爱心,又要让捐赠者能够做到“量力而行”。对于那些家境条件并不富裕的人,不能接受他们的“裸捐”要求,也要为他们的生活着想。况且慈善捐助,也并不能以捐款的多少为唯一标准,只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行善事,就是一种大爱,就并不会逊色于捐赠巨款的富商们。

  当地退回男子的大部分捐款,既是面对爱心捐款的“正确打开方式”,也是一次“教科书式操作”,具有示范价值。从接受捐赠的机构到爱心人士,在对待慈善捐助时,都要能理性处理,正确对待。要认识到,一味呼吁奉献精神、牺牲精神,而罔顾捐助方的实际情况,只会起到过犹不及的反作用,会让公益慈善渐渐变味,失去“人之常情”的“血与肉”,也会让慈善活动越来越假,越来越不正常,最终可能会偏离公益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