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法院首试“特邀调解+司法确认”
时间: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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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明 通讯员 集法宣
当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节点,也是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改革的重要时期,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抓住推进这两项工作的窗口期,做到两手抓两不误,首试“特邀调解+司法确认”。近日,集美区法院在11件服务合同案件中拓宽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首次适用于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在线司法确认。
某健身馆因经营不善于春节前闭馆,15名会员向集美区法院起诉要求退还会员费。相比以往将纠纷委派给人民调解委员会,再由其指定相应调解员进行调解的方式,集美区法院直接在特邀调解名册中指定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线上审查双方材料后,通过调解平台联系了解情况。健身馆对于退还会员费并无异议,但需要核实每名会员的具体退还金额。特邀调解员根据健身馆提供的财务表与会员逐个确认,反复核对金额,最终11起案件在线上达成调解协议。
以往,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需要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身份证明、资格证明、财产权利证明、送达地址、电话号码等材料。现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就可以在线一键点击司法确认申请,不用重复提交材料。
收到在线司法确认申请后,集美区法院的调解法官当天线上审查调解协议及相关材料并与当事人在线核实,当天即对协议的效力进行了确认。此次申请线上调解的15件案件已确认11件,不仅更加高效便捷,而且有效减少了人员流动,降低了疫情扩散风险。
当事人李某说:“我要退的会员费也就千把块钱,疫情发生后以为这种小案子得延后处理,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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