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时间: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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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崔东凯 张冲
3月5日,当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某投资公司负责人拿到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时,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该案涉及砂石开采经营权。砂石开采是庆安的地方支柱产业,由于今年砂石经营权发包时间马上到来,如果收不到法院的判决,经营权发包工作势必受到影响。
绥化中院灵活办案,最短时间内对这起复杂案件的合同效力内容依法作出先行判决,有效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工程建设,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月2日,绥化中院民三庭法官居家办公时接到当事人庆安某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的电话,请求法院对其与庆安县某砂石经销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合同效力问题作出先行判决。
法官对案件背景作了深入了解,砂石经营权能否按时发包,关乎哈伊客运专线高铁建设项目的砂石储备以及庆安县的城市建设、道路维修和棚户区改造等诸多民生工程的推进。案件的处理对庆安县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有着很大的影响。
该案合议庭成员通过微信工作群组织评议。随后又进一步详细了解情况。由于案件涉及刑事案件的审理,无法作出全部判决。合议庭决定依据现有证据对合同效力作出先行判决。
法官连夜制发法律文书,使双方当事人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了判决书。
绥化中院院长王双进说,绥化法院系统有100多名干警担负着6个小区的24小时值守任务,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把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时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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