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外,隔空取“样”!他们如何做到“云鉴定”?

时间:2021-12-15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以前法院仿佛离群众很远,打官司很难,现在‘家门口的法院’抬头可见、随时可来、随地可连线,纠纷也少了。”近日,家住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的周阿姨激动地说。

  2021年,城厢区人民法院广泛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实打实为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以真情付出换来群众的真诚点赞,用实干担当奏响司法为民最强音。”

  “假如我是当事人”,换位思考回应关切

  “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在立案过程中,法院的工作人员能够耐心地一次性告诉我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指导我准确使用智能设备,让我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立案。”10月21日,在“假如我是当事人”讨论交流会上,立案庭法官助理黄燕丹吐真言。

  以方便当事人诉讼为目标,该院坚持线上线下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诉讼服务,推动诉讼服务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全力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提升司法服务便利化水平。

  

  4月10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运用“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从发送跨域立案申请到收到立案回执仅用时10分钟,快速为一名当事人办理跨域立案,实现“家门口起诉”。

  “我们公司远在广州,因一起合同纠纷,欲起诉在莆田市城厢区的肖某,因前往莆田办理立案手续耗资耗时,加之疫情防控期间出行不便,让我们十分为难。”广州一家公司代理人电话咨询城厢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并表示当前面临的困境。

  经沟通,该院告知并指导该公司人员携带立案材料前往广州市番禺区法院申请跨域立案,并立即与广州市番禺区法院联系,及时进行立案材料及相关法律文书的流转。

  

  此次跨城立案系城厢区法院建立一体化诉讼服务渠道,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机制后的一个缩影,实现了跨域立案和网络立案的有机结合,既让异地当事人免受长途奔波之苦,又大幅缩短立案时间,让一站式建设红利惠及更多群众。

  城厢区企业多、用工数量大,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如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对此,该院提前布局,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裁审机制的法治教育和规则指引作用,于今年2月2日发出首份《裁判寄语》,向辖区各行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出8点意见建议,引导企业从规章制度着手激发企业活力。

  

  “我们想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希望不会因为不懂法律知识或者交不起诉讼费用而放弃自己的诉讼权益。”城厢区东海镇林阿姨真切地说。6月10日上午,该院组织干警前往东海镇西黄村、西厝村开展入户大走访、平安大宣传行动。干警深入田间地头,挨家挨户发放普法宣传单与宣传资料,并对近期多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开展预防宣传。

  今年以来,该院共计开展“法律六进”普法活动21场次、线上普法48次,累计惠及群众4万余人,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探索解纷新模式,架起司法服务桥梁

  “‘百姓家门口的邻里解纷中心’的解纷新模式,为因地制宜化解各类纠纷走出了一条新路。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可以学法懂法,邻里关系缓和了,劳务纠纷也少了。邻里解纷中心通过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深入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有效治‘未病’,预防矛盾纠纷再生。”城厢法院立案庭庭长林吉辉介绍了该院推进邻里解纷中心的建设情况。

  自2021年以来,该院深入推进邻里解纷中心融入“党建+”社区邻里中心、“综治+”社区治理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努力打造党组织领导、多元解纷、科技支撑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将诉前调解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成为民办实事的品牌。

  

  “我本来跟老板请半天的假来解决这起纠纷,经邻里解纷中心调解30分钟就解决了,现在我可以回去继续上班了。”今年1月,当事人庾甲在一起高空坠物事故纠纷成功调解后高兴地说道。

  今年1月,庾甲和庾乙停在城厢区华林园区路边的小车分别被从铁皮房顶滚落的物体砸到,庾甲的小车天窗被砸了一个大窟窿,庾乙的小车立柱被砸得严重变形。

  庾甲、庾乙与该高空坠物事故有关的房东、租户及施工人三方,就赔偿事宜谈不拢,随后找到城厢区诉非联动中心华林园区涉企分中心的工作人员。由于牵扯到多方责任,工作人员大致了解情况后通过诉非联动机制向城厢法院请求协助。

  

  林吉辉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融入在华林园区“党建+”社区邻里中心、“综治+社区治理中心”的邻里解纷中心,约定次日面对面解决纠纷。次日,林吉辉逐个释法说理,仅用半个小时就协调各方达成协议。

  “人民法院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更加积极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城厢法院建立健全多网联动工作机制,并利用移动微法院、12345平台、12368诉讼热线等开展‘无纸化’解纷,实现线上线下有机衔接,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林吉辉如是说。

  城厢法院党建+诉非联动工作,让人民群众以最便捷的方式享受到解决纠纷的便利。今年以来,该院诉非联动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160件,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诉源治理效果明显。

  创新涉台新机制,服务两岸融合发展

  涉台审判,是依法审理和化解具有涉台因素的各类纠纷案件的一项重要工作。城厢法院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大力推动涉台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两岸融合发展,让惠及台湾同胞的各项措施在涉台案件审判中落细落实。

  2017年12月28日,城厢区“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揭牌,城厢法院正式在区台办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

  2021年10月28日,城厢法院联合区委台港澳办举行涉台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作机制签约仪式,进一步促进涉台纠纷多元化解,有效保障台胞台商合法权益。

  

  “冤家变伙伴,感谢法官化干戈为玉帛!也给我们企业缓了口气。”某台企代理人激动地说。

  原来,莆田市某台企长期向吴某某租赁外架,但某台企因资金周转紧张,未能及时支付租金。吴某某经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于3月3日诉至城厢法院,要求该台企偿还租金60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经办法官收案后,了解到双方存在多年业务往来,具备良好的合作关系。鉴于该案一方当事人属于台资企业,且纠纷系该企业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若一判了之,该公司极有可能复工复产困难,继而导致后续欠款更难还清,吴某某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综合考量之下,调解是最快也能最大程度保障双方利益的方式。承办法官在认真研判案情的基础上,多次实地走访企业,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促使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城厢法院高度重视涉台民事审判工作,积极推进涉台纠纷多元化解,全力为台胞台企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此次调解妥善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又最大限度地助力台企脱困,保障企业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充分体现了司法服务的力量和温情。

  此外,该院注重加强涉台案件执行工作,尽量以和解方式达成协议,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对涉及台商、台企的,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在依法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量维护台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帮助暂时面临困难的台资企业渡过难关。

  “今年下半年,我们将着力于落细‘涉台’审判服务,将涉台司法服务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起来,力争完成2021年初定下的全年目标任务。”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奋乐肯定地说。

  千里之外隔空取“样”,智慧赋能新体验

  “疫情暴发以来,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当事人生命健康安全,诉讼服务中心虽然暂时关闭,但司法为民的脚步不曾停止。”城厢法院审管办负责人朱秋霞表示。

  为加强疫情防控下的司法应对,9月12日,城厢法院发出全市首份附带二维码“人民法院二维码智慧名片”传票。

  

  “智慧名片分为‘诉讼指南’‘诉讼服务’‘阳光执行’三大模块,当事人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全方位了解法院工作动态,体验足不出户、一站解纷的诉讼服务。”该院交通团队团队长洪俊达介绍。

  “没想到疫情期间鉴定采样还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开展,真是让我长了一回见识,也是大大方便了我们当事人啊!”申请人贾某在电话中连连向法官洪俊达表示感谢。

  原来,该院受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保险公司认为驾驶员系事发后逃逸,其就商业险第三责任险免责;投保人贾某则认为保险公司未告知免责事项,申请对保单上的“贾某”字样进行笔迹鉴定。不巧的是,贾某远在湖南,因疫情原因在当地被隔离,又鉴于莆田疫情的严峻情形,短时间内无法到法院提供鉴定所需的样本。

  

  为及时取到样本,提高审判效率,洪俊达决定来一场“隔空取样”。为确保书写样本的唯一性,他事先向贾某邮寄了“专属”方格纸,并通过微信群视频聊天,由贾某在各方当事人的全程见证下,书写鉴定所需样本。随后,组织各方当事人在“福建移动微法院”平台上,就样本进行质证。

  一场“千里之外,隔空取样”的别样鉴定取样顺利完成。整个过程有序、高效,获各方当事人的点赞。这也是城厢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该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彰显了司法的智慧和担当,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统计,9月10日以来,该院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在线平台立案107件,利用12368热线、电话、微信等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信访接待750余人次,通过智慧法庭、微信视频等调解、审理、执行案件648件。

  树高千尺,扎根沃土。“我们将继续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立足岗位实际,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曾奋乐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9/2021-12/08/content_1256916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