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出台《意见》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时间: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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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菏泽市检察院紧紧围绕“聚焦服务民营经济”具体要求,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结合菏泽检察工作实际,出台《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服务保障全市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要依法严惩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增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安全感;依法保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高度重视疫情对复工复产的影响,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认真贯彻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作用,加强企业民事、行政案件裁判结果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更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要严格规范办理涉企案件,加强与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法院的工作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完善检企联系机制,把准企业的现实需求,把服务做细做实,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检察保障;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灵活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等方式,做好涉稳风险化解工作;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引导企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为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张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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