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86万户民营经济组织迎发展春天

时间:2020-03-09 来源: 作者:

  3月1日起,烟台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对全市80多万民营经济组织来说,这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义深远。

  在3月5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万树建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对我市营商环境的改善和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在当前面对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双重压力、双重考验的关键时期,《条例》的颁布实施和一系列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发展政策的出台,对于增强和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事实上,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烟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86.76万户,其中各类企业23.44万户,个体工商户61.6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73万个。

  市场主体中,除了外商及港澳台商企业4261户,还有为数不多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按照《条例》对民营经济的定义,剩下的都是民营经济组织,有86万多个,占全部市场主体的99%以上。

  烟台民营企业中,除了南山、玲珑轮胎、杰瑞、荣昌制药等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创新能力处于全国甚至全球领先水平、在大国重器中占有一席之地的骨干企业,还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独角兽、瞪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了烟台市民营经济的整体形象和影响力。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烟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民营经济是典型的环境经济,哪里的环境好,哪里的民营经济发展就快,发展就好。”万树建表示,烟台在全省率先开展民营经济地方立法工作,率先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高度重视。“惟有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才能有根本的支撑。”(记者 贾楚航 李俊锋 王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