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法院将庭审从线下搬到线上

时间:2020-03-09 来源: 作者:

  记者唐荣 通讯员周丹

  抗击疫情期间,隔离的是疫情,隔不断的是法院司法为民的温情。为减少当事人外出,降低疫情感染风险,保证案件审理有序进行,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依托“粤公正”“深圳移动微法院”“巨鲸”智平台三大平台,将庭审从线下搬到线上,不仅满足了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司法需求,还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当事人在家就能打官司

  “现在开庭!”

  2月10日上午9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响起,两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在福田法院第三十一庭开庭审理。

  与传统庭审不同的是,这次庭审中,当事人未到场,只有两台显示屏连接着法官和当事人。借助“粤公正”平台,顺利实现了网络开庭,当事人足不出户参加了庭审,减少了出行的感染风险。

  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开庭前几日,法官李琼与技术人员反复对“粤公正”平台进行调试,确认无误后,向原被告发送了开庭时间及开庭邀请码,并通过电话指导当事人如何使用“粤公正”参与网上开庭。

  庭审当天,原告代理人准时进入网络法庭,被告经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庭审。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互动流畅、程序规范。35分钟后,法官当庭宣判。

  移动微法院助力手机开庭

  2月11日,在福田法院第三十一审判庭,一次全员运用手机端参与的庭审正在进行。

  上午10时,法官丁佳佳通过手机端“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连线当事人,完成了一宗案件的网上庭审,当事人许某某则在家中参与了这场在疫情特殊时期的庭审。整个庭审规范又方便,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了“指尖诉讼、掌上开庭”的便利。

  据了解,该案是一宗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在被告注册且经营的淘宝店铺购买了20袋中成药,价值1200元。收到货物后,原告认为收到的是假药,故诉至法院。

  原告许某某在湖北老家,被告林某某在湖南老家,受疫情影响,双方都无法按期到法院开庭。

  了解情况后,丁佳佳及法官助理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征求他们对手机端开庭的意见,双方均表示同意。考虑到当事人没有使用“深圳移动微法院”的经验,法官助理提前电话为其讲解“深圳移动微法院”的使用方法。开庭前,为确保在线庭审顺利进行,还进行了多次测试。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林某某向原告许某某退还货款1200元。

  不到半小时审理五宗案件

  “谢谢魏法官,你们也辛苦了!在这个特殊时期,法院在确保我们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网上开庭,充分保障我们的诉讼权益,对我们来说真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疫情期间,福田法院法官魏巍收到了来自当事人的感谢和称赞。

  2月10日下午4点,福田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负责人魏巍在第三十一庭里,运用该院开发建设的“巨鲸”智平台,对五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进行了线上审理。原告代理律师在家通过视频连线参加了庭审。案件当庭宣判,全程不到30分钟,高效又便捷。此外,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在庭审结束后还可下载庭审笔录。

  同样借助“巨鲸”智平台,2月13日上午,怀孕8个月的新任法官陈玲一做完产检就火速赶往法庭,在十几分钟内高效完成了一宗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的庭审。

  记者了解到,疫情发生以来,福田法院高度重视,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为群众提供不出家门、无接触的线上诉讼服务,2月3日以来,累计审核网上立案776件,审核邮寄立案38件,结案521件,接收上诉案件40件,接听咨询电话249个,网上开庭3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