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未检保护平台护航山区孩子
记者王春 通讯员张倩倩 王宝华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山区里有的孩子因为家长外出务工,从小跟爷爷奶奶长大,缺乏亲情关怀和青春期教育,受别人引诱走上犯罪歧途;有的孩子因为法治意识不强,纠集社会人员与同学打架,实施聚众斗殴犯罪;还有的孩子因自我保护意识欠缺被罪犯侵害……这些案件让我们感到惋惜的同时,也引发我们思考,我们是不是可以为山区孩子做些什么?”这是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姚·蓝”工作室的检察官在《“姚·蓝”手记》中写到的。
2018年3月,余姚市检察院“姚·蓝”工作室成立,名称取“余姚”之“姚”、“检察蓝”之“蓝”,工作室集讯问询问、心理疏导、训诫宣告、读书阅览、法治教育为一体,是专业性、综合化未成年人专门办案场所。
余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莹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余姚检察始终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以“姚·蓝”工作室为主阵地,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制度,持续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积极发挥各项综合检察职能,全力推动涉未工作联动体系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起一个“检爱摇篮”。
工作平台延伸保护触角
余姚四明山区是革命老区,在习近平总书记给四明山区梁弄镇横坎头村回信两周年之际,余姚市检察院围绕服务建设“全国革命老区全面奔小康样板镇”的总体要求,“姚·蓝”工作室检察官再次走访四明山区,重点了解他们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特殊司法需求。
2019年寒假,“姚·蓝”工作室检察官在走访山区留守儿童时,对一个叫小慧(13岁,化名)的女生印象深刻,她说话时眼神闪烁、欲言又止。
细心的检察官发现了这一细节,临走前给了小慧联系方式,从接到她的第一封信开始,检察官慢慢还原了小慧在这一年中所遭受的侵害。原来,小慧的继父利用监护人身份对她实施了性侵,导致小慧情绪反常、成绩下滑。检察官在对其进行多次心理疏导后,小慧终于鼓起勇气决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如果不是你们来走访,如果不是你们的鼓励,我还下不了决心去报案。”小慧在最后一封信中写的话,被检察官记录在《“姚·蓝”手记》。
为避免类似案件继续上演,成立山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室势在必行。四明山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室在浙东红村横坎头正式挂牌成立。
工作室以“检察蓝护航革命红——延伸未检平台,保护山区儿童”为宗旨,建立四明山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室“一个平台”,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出台《四明山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纲要》《四明山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活动方案》,开展全方位保护工作;成立检校合作、检镇合作、检警法合作“三个合作机制”,形成跨部门保护合力。
据悉,四明山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室是浙江省首个面向山区未成年人的检察工作室。
检察建议优化社会治理
“儿子回家告诉我,教室窗外在建一片很大的墓园,以后不敢去上学了……”“教室内学生在安静地自习,教室外却是挖机的施工声,才两三天新的墓碑已经建起很多了……”
2019年5月25日,余姚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在网络上发现“余姚市某职业技术学校教室对面正在毁绿造坟”的爆料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向涉事学校师生及家长了解相关情况。经核实,该墓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违规建造在与学校一墙之隔的林地上,对在校学生的身心产生重大影响,引起众多学生家长的不安。
余姚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停止并整顿、第一时间消除舆情影响,用时4天完成全部拆除和复绿工作。
据了解,2019年以来,余姚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结合刑事案件办理,针对社会治理中出现的行业性、领域性管理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权益被侵害问题,依法稳妥跟有关部门沟通,反馈问题、提出建议、共同治理。先后对娱乐场所违规招收未成年工等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份。
联动机制化解家事纠纷
2019年10月,余姚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收到一封来自小军(13岁,化名)的求助信:“我是四明山区某中学的小军,我爸妈离婚了,妈妈为了照顾生病的外公外婆无法外出打工,没有经济来源,爸爸已经半年没有给我生活费了,现在我没钱上学了,我该怎么办……”
小军的信牵动着检察官的心,检察官驱车71公里第一时间来到小军家,简陋的房间里贴满了奖状,正在写作业的小军热情地迎了上来。核实情况后,通过检察官和村委会的共同努力,小军的父母重新坐到了一起,检察官做起小军父母的思想工作,“孩子是你们的未来……”。最终,小军父亲同意按月支付抚养费,小军脸上重新露出笑容。
余姚市检察院自联合市妇联等单位建立《家事纠纷警情联动服务机制》以来,利用市妇联在各乡镇、村设有妇联、妇委会的现有模式,走访摸排80多户家庭,化解4起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和抚养费争议问题。
小慧被继父性侵案即为其中一起,经余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小慧继父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为避免小慧被继父二次侵害,余姚市检察院建议小慧母亲向法院提出撤销继父监护资格的申请,并支持起诉,经审理裁定撤销监护权。针对被害人案发后出现的无心学业等焦虑情绪,余姚市检察院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慧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其重拾生活信心,帮助申请司法救助金,实现全方位救助。
作为宁波地区唯一一家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余姚市检察院联合团市委出台《余姚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此外,余姚市检察院完善“法治进校园”常态化机制,坚持结合办案,积极编写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系列课程,健全完善校园暴力、网络犯罪、毒品犯罪、性侵害犯罪等常见热点问题课程体系,结合运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先后8次为1600多名学生宣传普法,实现犯罪预防和法律宣传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