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六地远程视频宣判重大涉黑案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罗莎莎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法院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徐天兴等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3月5日,苏州中院刑一庭庭长、审判长贾赟对一起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7督导组重点关注的案件通过6地远程视频连线、互联网直播的方式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被告人徐天兴在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木渎镇等地,以开设赌场、经营果园等方式逐渐积累经济实力,不断纠集人员、扩大影响,逐渐形成以徐天兴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内部分工明确的犯罪组织。
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在一审中判决认定,被告人徐天兴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成员分别判处十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苏州中院二审期间综合全案事实情节认为,维持原判顶格判处组织者、领导者徐天兴有期徒刑25年,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徐天兴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妥善高效审结,体现了苏州法院在防疫期间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的工作态度。“中院专门组织合议庭在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对重大涉黑案件评议讨论,协调开展补查补证工作。”苏州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李秀康说。
此次徐天兴涉黑案宣判是通过6地远程视频进行的。依托苏州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苏州法院搭建云审判信息平台,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组织部署通过审判法庭与看守所、检察院、辩护人多地远程连线、音视频交互传输和互联网实时直播方式对重大黑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在最大程度避免人员聚集,保障被告人、辩护人依法享有各项诉讼权益的前提下,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营造专项斗争宣传氛围,保持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连续性。
为了避免个别人员在疫情期间出现等一等、拖一拖的厌战情绪和松劲心态,苏州中院还出台《关于强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疫情期间做好扫黑除恶等刑事审判工作的目标要求和方法路径。
3月5日当天,苏州中院还公布了第二批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13件,一审审结101件。其中,审判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2个、恶势力团伙2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