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法院“以柔克刚”,分分钟解决家事纠纷!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坚持的工作目标。长期以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力深化司法改革,着力创新改革举措,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切实做到司法便民利民,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盘锦中院诉讼服务中心
合理调整人员结构
盘锦中院立足本地区审判工作实际和庭室部门机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从人员结构调整入手,在法院内部继续深挖潜力,优化庭室结构,合理人员配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全力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求知欲和进取心会逐渐弱化,工作中容易出现思想僵化、不求进取、按部就班等问题。”盘锦中院政治部干部科科长刚春慧告诉记者,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切实增强工作效率,培养高素质干部,根据《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盘锦中院将基层法院班子成员、盘锦中院内设机构进行轮岗交流,共调整20多个岗位,涉及人员近30人。
盘锦中院先后调整了大洼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交流了盘山县人民法院、大洼区人民法院、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局长。盘锦中院对内设机构任职5年以上的庭室长进行了轮岗,共有15名内设机构庭室长进行了交流,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审监等审判部类和办公室、装备处、干部科、宣教科、研究室、审管办等综合部门。
“通过开展轮岗交流,使法院干部在不同地区、环境、部门岗位上接受锻炼、开拓视野、增长才干,有效提升了驾驭全局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刚春慧说,“技多不压身”,盘锦两级法院通过开展轮岗交流,变“老”干部为“新”干部,转变了传统思维方式,更新了工作理念,推动了工作创新,促进了干部的全面发展,激发了法院干部的潜力,开创了盘锦法院司法审判、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当事人在盘锦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务
打造“星级”诉讼服务中心
年初,盘锦中院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纳入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创新打造“科学分流、诉讼服务、团队建设、多元化解、速调速裁”优质便民的“星级”诉讼服务中心,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贴心、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通过明确两级法院“一把手”负总责,上下级法院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盘锦中院争取到地方财政600万元,用于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双台子区人民法院的办公场所狭小陈旧,原诉讼服务大厅不足80平方米,为解决这一难题,双台子区委、区政府提供了45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彻底解决了双台子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场地问题。
盘锦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庄鹏涛告诉记者,目前,盘锦两级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窗口为法院各项工作切入点,形成一体化工作格局,通过拓宽纠纷解决渠道,上下联动、内外兼修、多措并举,构建多层次诉讼体系,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截至10月27日,盘锦两级法院结案率位于全省前列,执行质效各项综合指标全省排名第一,省高级人民法院交办的信访案件化解率为10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71项指标盘锦中院在全省排名第三。
建立“柔性”家事审判模式
创新家事审判方式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的一次改革。盘锦中院结合盘锦地区家事审判的特点,建立了“柔性”审判、调解优先、多元联动、稳定家庭、促进良俗为指导方针的特色家事审判模式。
今年3月,盘锦中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为组长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探索家事审判的制度体系。
盘锦两级法院初步构建了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模式,不断强化与公安、检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与民政、妇联、教育和社区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推动建立家事调解委员会,聘请特邀家事调解员,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家事纠纷化解,不断拓宽处理家事纠纷的途径。
盘锦中院民事第一合议庭庭长杨敏告诉记者,全市两级法院共投入300多万元,修建1000多平方米的专用家事审判区域。“盘锦中院升级改造了200多平方米的家事审判区域,布置了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圆桌式审判庭,配置了家事调解中心、心理辅导室等功能性区域,注重营造温馨、和谐、和睦的环境氛围,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努力修复受损的婚姻家庭关系。通过不断完善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硬件设施,为家事审判改革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盘锦两级法院还成立了专门的家事审判机构和审判团队,组建了专业的家事调解队伍,配备了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形成了家事审判团队。“全市法院共选派员额法官20名,组成合议庭8个,例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选派两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女性员额法官,组建家事审判团队,并精心挑选10名熟悉群众工作、擅长未成年人思想教育,由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退休法官、学校及妇联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门家事审判人民陪审员团队。”杨敏介绍道。
家事审判改革成效显著
盘锦中院通过将家事审判案件从一般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确立了家事审判“六原则”,构建符合全市法院家事审判规律和特点的家事审判诉讼程序规则。杨敏表示,家事审判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尽可能通过“柔性”审判维护家庭稳定、婚姻延续。对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要分别听取当事人意见,走访社区、幼儿园、学校,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的实际生活状况。在家事案件的审理中,特别在离婚案件审理中,大力推广实行“离婚冷静期”的做法,减少冲动型离婚,维护婚姻关系稳定,冷静期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家事案件审理时间,不计入案件审限。
盘山县人民法院作为全国试点单位,在家事案件立案登记前,除身份关系认定类案件外,原则上要采取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等形式的诉前调解,提前化解矛盾纠纷。并增添了诉前当事人心理疏导环节,设立观察室,组织专业人员引入心理疏导。
杨敏说,通过在审判家事案件中明确申报夫妻财产内容,法官明确掌握夫妻双方财产的基本情况,将争议财产范围纳入争议焦点,缩减了庭审时间,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
杨敏表示,自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开展以来,在盘锦两级法院民事案件大幅上升的整体趋势下,离婚案件收案率呈下降态势,且案件调撤率同比上升。今年1月以来,全市法院家事案件审结769件,调撤率57.3%,盘山县人民法院家事案件审结155件,调撤率60.64%,其中离婚案56件,调撤率100%。
李晓林说:“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家事审判改革是维护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弱势群体的重要举措,需要联合宣传、司法、教育、民政、妇联、基层群众组织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涉及范围广泛,现阶段盘锦地区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的推进需要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一步,我们要在现有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搭建更多主体参与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尽可能动员多方面力量解决争议,并着重构建成体系、全覆盖的反家暴治理网络,切实保护家事纠纷中弱势群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