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售楼处、中介门店每天接待人员不得超平时50%
3月2日,济南印发53条意见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其中提出,组织推动房地产销售等实体服务业尽快恢复正常营业。据记者了解,部分楼盘售楼处已从2日起恢复正常开放,此前济南市已下发通知具备疫情防控和营业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售楼处、经纪机构门店报备后可恢复营业,根据经营场所大小和服务能力,每日接待人数不超过正常接待人数的50%。
通知中指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属地街镇做好经营场所、员工和来访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要求和措施落实落地。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社区、街镇和有关部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具备疫情防控和营业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售楼处、经纪机构门店须先到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登记,持登记证明和企业承诺书按程序报所属街镇备案后,可恢复营业。
要规范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坚决杜绝近期到过疫情较重地区、接触过疫情较重地区人员、与疑似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上岗从业。异地返济员工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自行隔离工作,并报所属街镇备案,符合解除隔离要求方可上岗从业。
从业人员必须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等自我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双测温两报告”制度,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严格实行来访人员体温检测和登记管理,准确记录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体温和到访时间等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确保实现可追溯。发现体温异常员工、人员等,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及时采取规范防控措施,并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所属社区、街镇和有关部门。
同时,还需加强经营场所清洁消毒 。企业恢复营业前,要对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部位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要加强办公和经营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减少经营场所进出通道,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每日至少消毒 2 次,门把手、电梯、座椅等公共物品及公共厕所等区域,每日至少消毒 3 次。配备测温和清洁消毒工具,为消费者和来访人员提供必要防护措施,提倡无接触服务和无接触支付。
此外,严格防止人员聚集。控制人员数量,根据经营场所大小和服务能力,采取错时、分批等方式控制经营场所人员数量,并合理设置排队环节,杜绝人员拥挤,每日接待人数不超过正常接待人数的 50%,鼓励线上营销和预约办理有关手续。做好安全防护,单位食堂要合理布局,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严格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确保用餐人员保持安全距离。要督促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
通知中还明确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复工复产、恢复营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落实执行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复工复产、恢复营业过程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会同所属街镇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直到符合要求,对拒不整改落实的,责令企业停业整顿。(柴慧娟 高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