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法院:院长庭长带头开庭 3天网上庭审15件

时间:2020-03-02 来源: 作者: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井陉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网上诉讼新方式,院长、庭长带头开庭,加大网上庭审力度,继2月19日敲响网上庭审第一槌之后,2月25日至27日3天内通过网上开庭审理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15件,均获得成功。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网上诉讼工作,井陉法院把网络诉讼工作作为当前刻不容缓的紧要大事来抓,及时召开党组会,对疫情防控期间网上诉讼、网上开庭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院长闫建芳多次在微信工作群传达贯彻上级法院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推行网上诉讼的指示精神,通报各地和本院网上诉讼工作情况,不断进行动员、部署和督促,要求各副院长和庭长带头开庭,要求全体干警同心协力推动全院网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在此基础上,井陉法院组织技术人员积极安装调试网上开庭设备,并对法官和书记员进行互联网庭审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当事人安装、测试、使用相关软件,协商网上开庭事宜,进行了大量准备工作。2月26日、27日,常务副院长吴跻亭、副院长马海明带头穿上法袍,担任审判长,分别对一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和一起合同纠纷案进行了网上开庭审理。少年审判庭庭长吴驭坤、第二民事审判庭长刘海强、第一民事审判长高永庭、行政审判庭庭长张树威、刑事审判庭长张永生和微水法庭苏志军也都先后披袍上阵,在网上开庭庭审。在院长、庭长的带动下,全院迅速掀起了网上诉讼、网上开庭的热潮。2月25日至27日,仅3天时间,全院共网上开庭15次,审理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15件,均获得成功,其中7起当庭作出判决,8起择日宣判。

  除网上开庭之外,截止2月26日,井陉法院已网上立案15起,其中审核立案11起、网上缴费24起、电子送达81起,其中送达成功69起、网上阅卷12起,审阅完成9起、网上质证11起、网上调解16起,其中调解成功12起,网上诉讼、庭审将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