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首例涉疫情诈骗案宣判
时间: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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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仙游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以远程视频方式,对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400元。据悉,该案为莆田市首例涉疫情诈骗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28日至29日,黄某某趁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紧缺之机,在没有N95口罩等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其本人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先后骗取被害人崔某等5人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之后,黄某某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回信息,将骗取的钱款挥霍一空。2月5日,黄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因疫情防控需要,仙游法院与公安局、检察院协商后,决定运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审理,在法院设立刑事法庭审理主场,看守所设立分场,公诉人、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庭审。
当日,仙游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虚构自己有用于疫情防控的N95口罩等物资出售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黄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且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黄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方芳 郭倩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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