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武汉,案子怎么判?
时间: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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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下午,上海徐汇法院成功在线调解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春节前,一起案件庭审程序结束,庭后部分当事人提出了和解意向,并拟于假期复工后进一步协商。
然而受疫情影响,和解推进陷入僵局。
原告代理人在广东,一名被告在武汉,其余被告均在浙江,该如何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
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问题,该案审判长、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王贞与原被告数次沟通,决定启动在线调解。
调解当天,徐汇法院第九调解室,审判长王贞受合议庭委托,借助云解纷上海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多方当事人通过视频连线,陆续出现在法官面前的电脑屏幕上。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调解正式开始。
该案原告为从事洗衣、干衣设备生产、销售的知名企业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发现被告在某电商平台上开设的店铺内销售标注原告知名字号的洗衣机,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因而将生产商、销售商等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调解过程中,各被告同意补偿原告一定款项,但就停止侵权行为的具体表述等,双方仍存有分歧。
经过一个小时的沟通和确认,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为避免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近距离接触,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该案的调解书、调解款项的缴纳单据均采用电子邮件零接触的方式安全、高效、便捷地送达当事人。
目前,所有被告均已将款项支付至法院账户,历时一个多月的调解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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