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安机关首次从法国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
时间: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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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7月4日消息:在法国司法执法部门的积极协助和我驻法国使馆的大力支持下,7月3日,由公安部派出的“猎狐”工作组将法国批准引渡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赵某押解回国。这是河南省首次从法国引渡犯罪嫌疑人。
2015年7月,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机关对赵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据侦查,2012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赵某伙同姬某等5人,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吸收存款业务资质的情况下,利用其实际掌握的黑石环球有限公司等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每月支付资产收益、到期支付本金的形式,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
案发后,赵某等人陆续逃往韩国。2016年12月,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赵某等人批准逮捕。2017年12月,国际刑警组织对赵某等人发布红色通报。
赵某等人潜逃后,河南省公安厅猎狐行动办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安部,指导办案单位成立专班、梳理线索、完善证据,并于2017年6月通过外交途径就赵某等6人向韩国司法主管机关提请引渡;2018年2月,韩方将姬某等5人抓获,但赵某逃匿;同年5月,韩国批准将姬某等5人引渡回中国。2018年11月,法国警方将赵某抓获,河南省公安厅猎狐行动办随后上报公安部通过外交途径向法国司法主管机关提出引渡请求。今年6月中旬,法方批准引渡,7月3日,赵某被“猎狐”工作组押解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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