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印发《关于省司法厅系统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指导意见》,包含5个“务必”!
近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省司法厅系统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指导意见》,全面加强省司法厅系统疫情防控监督执纪工作。
一是务必做到“三个高度”。要高度讲政治,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安排,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高度讲责任,加强对各单位党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专班、业务部门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抓实抓细防控措施。要高度讲实效,严肃惩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肃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是务必做到“五个强化”。要强化值班值守,进入战时状态,每天向上级纪委报告监督情况。要强化监督职责,制定监督工作清单,及时跟进、及时监督。要强化主动监督,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党委和指挥部。要强化问题导向,及时查纠工作落实中行动不快、落实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要强化监督措施,公布战时监督举报电话,重点加强对一线监管场所的监督。
三是务必做到“八个严格督促”。对落实省厅“三个十”规定、封闭值班备勤干警包括职工有无感染症状排查规定、每日对服刑戒毒人员进行排查规定、排查疫情传染源规定、防疫防控物资分配及储备规定、干警执行战时纪律规定、制定和落实疫情防控紧急预案、染病及有密切接触史人员遵守医治隔离规定等情况,严格督促落实。
四是务必做到“三个严肃查处”。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违反“三个十”等战时各项规定的问题以及制造、散布、传播谣言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问题。
五是务必做到“五项要求”。要快速处置,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委和指挥部报告发现的问题漏洞,对发现问题线索快查快处。要督实督细,确保上级工作部署事事督促、件件督到。要及时报告,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重大问题。要加强领导,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重要案件提级查办。要严明纪律,对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纪检干部严肃问责,对监狱长、所长被问责的,纪委书记一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