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法委书记黄世勇: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
1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经验交流会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世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卢万兵主持。
黄世勇指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是破解“人民内部矛盾”行之有效的机制方法。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我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加快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分析和把握全区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规律,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开创广西平安建设新局面。
黄世勇要求,要站稳人民立场,遵循“三到位一处理”原则,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通过多元参与、多元手段、多元方法,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要提升化解力,把“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最大限度实现“案结”;扩大引导力,把“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最大限度解开“心结”;增强救助力,把“生活困难的帮扶到位”,最大限度化解“症结”;强化震慑力,坚守“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底线,最大限度破解“法结”。
黄世勇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创新发展,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要紧密联系我区实际,着力深化细化,积极探索创新,掌握解决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举措,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高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坚持综合施策,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方法,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固本强基,全面夯实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基础。
南宁市委副书记、市长周红波,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韦绍仕,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林金文,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周长青,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黄光华参加会议。自治区有关部门分管领导,部分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信访局局长、司法局局长,广西律师协会、广西人民调解员协会、广西法律援助中心、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广西信访法治研究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南宁市、横县、都安瑶族自治县、玉林市福绵区、崇左市江州区、金秀瑶族自治县分别作经验发言。与会代表还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兴宁区群众信访服务中心、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公安局中山派出所进行现场观摩。
(卢林峰?宾利华?刘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