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广西南宁1300多人涉黑涉恶被批捕、起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检察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坚决落实依法“快捕快诉”方针,2018年1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24件777人,其中批捕涉黑案件90件327人、涉恶案件134件450人。
快捕快诉涉黑恶案件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南宁市检察机关精心组织,全面履职,与其他成员单位形成合力,痛击涉黑恶分子,取得了突出成效。2018年1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3件592人,其中涉黑案件16件217人、涉恶案件67件375人;共审查起诉“保护伞”案件7件7人,未出现无罪判决。
南宁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1件,市检察院共对上级督办的8件重大涉黑恶案件进行集中起诉,目前已集中起诉7件206人,有3件已收到法院判决。青秀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运华办理的黄某贤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从受理到提起公诉仅历时36天,全案14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0年不等。南宁市检察机关还突出打击一批黄赌毒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经济发展。
纠正漏捕135人
南宁市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对涉黑恶重大案件三级院同步审查。市级检察院对普通涉恶案件统一审核把关,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宁市检察机关共监督侦查机关对涉黑恶案件立案10件90人,纠正漏捕13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9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50人,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市检察院立案监督的杨某建涉恶团伙,主犯杨某建被判处无期徒刑。
南宁市检察机关持续对近5年来职务犯罪、涉众型犯罪案件开展“回头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涉黑恶案件复查、检查活动,对涉黑恶案件被害人进行回访,深入基层派出所、村屯排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保护伞”线索,共向自治区检察院、市纪检监察部门等移送“保护伞”疑点线索203条,向侦查机关移送黑恶势力犯罪线索293条。批准逮捕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原支队长陈立等黑恶势力“保护伞”共7人,对横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宁椿严等黑恶势力“保护伞”提起公诉。南宁市检察院采取换人复查、逐案过筛、逐一见底等方式,对中央督导组关注的重大涉黑案件和交办的问题线索循线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挖出“保护伞”疑点线索12条。
2019年4月30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宁市横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宁椿严涉嫌受贿罪案,邕宁区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打财断血”不手软
南宁市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手段着力强化“打财断血”成效,全面审查涉黑恶案件财物查封、扣押、冻结情况,推动办案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宁市检察机关共制发“打财断血”相关检察建议26件,引导、监督、配合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案件涉案财产4622.8299万元。
按照“边打边治边建”工作要求,南宁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基层和重点行业领域管理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68件,深入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西乡塘区检察院在办理“7·13”专案过程中,针对村民委员会自身建设、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城中村建设管理等问题向城区政府提出源头治理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检察建议。同时,检察机关坚持跟踪掌握检察建议的反馈和整改落实情况。青秀区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持续跟踪走访,最终为村民追回被涉黑团伙强行霸占的集体土地30余亩。(曾屹崧谢宗晟)
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7·13”涉黑案件75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