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有难怎么帮?法院:来!这颗司法“定心丸”请收下

时间:2020-03-02 来源: 作者:

2019年11月20日上午,在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会议室内,中建四局有限公司和泉州铭志置业有限公司的代表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的见证下,共同签下了调解协议。

“感谢省高院给予我们充分的支持,让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找到新的投资者,企业走出困境。如果调解不成功,整个盘就烂尾了,不仅是企业的灭顶之灾,也会成为社会隐患。”在签收调解书后,铭志公司董事长许金岑感慨地说。

提出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五商原则”,为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清晰“任务表”和“施工图”;提出依法保护、精准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善意保护“五项保护”,着力解决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的痛点堵点难点;将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列为全省法院“七大行动”之一,创造性、创新性地落实服务保障系列措施……

“2018年以来,福建全省法院全力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真正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有安全保障、得充分救济、破经营困境、获更多实惠、可合法预期,体现了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福建温度’‘福建速度’和‘福建力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岩峰对记者说。

创新“活封”保全——

危困企业转危为机

作为全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泉州民营随着近年来外部环境的变化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与挑战。

中建四局承建铭志公司投资开发的晋江“双水湾”小区二期建安工程,并约定由许金岑及其名下的公元食品公司对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短缺,铭志公司难以按约向中建四局支付工程进度款。2018年10月,中建四局向省高院起诉铭志公司及担保人公元食品有限公司。之后,中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两家民营企业的银行账户及部分预售房产。

“这个案件如果简单按照中建四局的财产保全请求,正在建设之中的楼盘将无法再进行销售甚至烂尾,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民工工资难以支付,购房户收房遥遥无期,两家民营企业资金难以周转,商业银行先前放出的贷款也难以收回。”作为该案的主审人、福建高院民二庭法官陈恩强深有感触。

深入调查被告两家民营企业经营状况后,承办法官判断两家民营企业还有发展前景,资金短缺只是暂时困难。本着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权益,办案团队依法审慎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采取“活封”的方式,并要求铭志公司增加抵押物,确保案件执行阶段得以执行,不仅保障了中建四局的合法权益,也尽最大可能保障了两家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

最终,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在建“双水湾”工程后续建设由其他公司承接后继续顺利推进,铭志公司和公元公司两家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度过难关。

福建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王孔坚介绍说,2018年以来,福建高院要求全省法院依法保障内资与外资、本地与外地、公有与非公、大企与中小微企等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福建法院也始终坚持“盘活”与“救治”的理念,帮助危困企业转型升级、重获新生。

中盛公司与盛洲公司占据了厦门市近2/3的食用油市场份额,属同一控制人实际控制、企业资产相对独立,后因经营出现困难均陷入债务危机。2018年,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这两起破产重整案。

为了使这两大本土品牌重焕生机,厦门中院坚持“破产不停产”,指导管理人选聘具有业务经营和管理能力的第三方,负责企业重整期间生产业务的经营及资产的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品牌价值。

2019年3月,法院分别裁定批准两家企业的重整计划,不到一个月,两家企业的债权人即已获得清偿,企业职工由重整投资方全盘接收,职工就业实现整体无缝平移。

创新“加速度”——

大大解放生产力

近年来,随着特区经济和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厦门逐渐集聚了大量的金融机构区域总部,美团、滴滴等数字经济模式下的企业也先后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结算中心设在此处。

“金融机构与各类市场主体间产生了大量矛盾纠纷,亟需设立一个融合金融与司法机关为一体的专业纠纷解决机构来解决相应纠纷。”厦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远平介绍说。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揭牌成立

于是,2019年4月24日,全国首个以金融司法协同为主题的联合工作平台——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正式揭牌成立。中心由厦门中院、中国人民银行厦门支行等6家单位共同指派人员集中办公,开展金融风险协同研控、金融纠纷协同化解、金融理论协同研究等工作。

“在保证审级公正独立的前提下,我们组建了5个涵盖一审二审、立审执破全流程的审判执行团队,一站式集中处理全市金融纠纷,当事人足不出楼就可以实现纠纷化解的需求。”厦门中院民六庭副庭长王欣欣说。

截至2019年11月21日,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审执结各类案件8652件,结案标的119.83亿元。各金融行业协会诉前、诉中委托调解256件,调解标的4.98亿元。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时间比中心成立之前平均缩短了一半,人均结案数提升了2.83倍,执行标的到位金额提升了2.66倍。

而在石狮市,金融市场也十分活跃。在石狮法院院长林明容看来,一边是涉及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纠纷的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另一边是金融案件从合同签订到贷款程序的整个流程都较为规范,金融交易手段和清算手段信息化、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这就给金融案件的批量在线办理提供了可能。

2018年4月24日,福建省首个金融案件在线办案平台在石狮法院开通,使金融机构实现在线立案、批量立案、在线查阅、在线参与庭审,使法院在线上即可完成机构审查、立案审查、要素审判、文书生成等操作。

“在线办案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以前我一天只能开3、4个庭,现在一个早上就能开10个庭,平均下来,一个法官一年能办理1000件案件。同时,银行工作人员也省去了往来奔波之苦,大大解放了生产力。”石狮法院简易案件审判庭法官柳东晓告诉记者。

精准发力——

民企“用户体验”杠杠的

32开大小的册子,43个法律风险问题指南,每条指南配上生动的漫画故事,附带一张二维码。用手机扫一扫,不仅会出现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还会出现典型案例作为参考......

2019年11月14日,省高院公开发布《民营经济法律风险防控图解指南》,比起传统长篇大论的文字材料,图解指南创新性地通过系列漫画图解的形式讲透法律风险,让企业家看得懂、记得住。总字数超过27万字的立法依据和司法案例也让这份指南更具权威。

“法条法规读起来生涩难懂,省高院出的这本图解指南里的漫画讲的是很实际的问题,一看就懂,对我们启发很大。”有民企老板如此表示。

这本暖心的小册子,只是福建法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一个缩影。“鼓要敲到点上,笛要吹在眼上。”自开展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以来,福建全省法院始终将“用户体验”放在关键位置,结合当地特色精准掌握各类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最忧、最急、最需、最盼的司法需求,做到“有诉必理,有求必答,无事不扰”,实现对民营经济的精准服务和精准保护。

“除了裁判者视角,我们更注重从预先防范风险的保护者视角,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查风险、检视问题、寻求对策,以此增强民营企业的‘用户体验’。”王孔坚介绍说。

晋江法院与七彩狐服装织造有限公司签订共建协议书

2019年5月,晋江法院与晋江市七彩狐服装织造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共建协议书》,约定法院指导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对企业潜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进行预测评估,法院干警则为企业员工举办普法讲座、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答疑、组织旁听法院庭审等多种形式丰富的法律服务。

“共建不仅能够促进法院审判工作,更能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和职工依法维权,对提升法院司法服务,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实现共建共赢、优势互补都具有重要意义。”晋江法院院长陈水深说。

纺织服装业是石狮的支柱产业,为提供更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石狮法院在纺织企业聚集地成立全国首个“纺织服装法庭”,主动深入企业进行普法宣传,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并加强研判纺织企业案件态势、排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高发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为服装产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全国首个“纺织服装法庭”

晋江拥有安踏、特步等众多知名品牌,民营经济高速发展。2019年5月,晋江法院在陈埭镇等商会商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网格化+人民调解”工作站,充分借助商会人缘、地缘、商缘优势及在线调解方式,促进当地企业纠纷、商贸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各类矛盾化解。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建各级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精神实质,继续创造性、创新性落实服务保障系列措施,推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