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皖两地法院联手 为32名农民工追回119万欠薪
一句问候三冬暖。1月14日,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18号法庭,迎来了宁夏灵武市人民法院两名法官、32名肥东县石塘镇的老乡,以及来自宁夏的案件当事人。他们借用肥东县法院一间法庭办公场所,就地签订诉前调解协议,便于赶在春节前,尽快将32名老乡的119万余元劳务费及时发放到手中。
记者张怀民文/图
1月14日,宁夏灵武市人民法院法官在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18号法庭,组织32名安徽务工人员签订诉前调解协议,于春节前及时发放119万余元劳务费。
家住安徽省肥东县石塘镇九张村的丁大传是这32名安徽肥东老乡的劳务带头人。
2018年12月,丁大传带领31名老乡来到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受雇于宁夏领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在与国家能源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一分公司零星土建维修施工、CAST池三个标段工程施工。2019年12月,包括丁大传在内的32名安徽务工人员却没有拿到一分钱报酬。在讨要无果的情况下,丁大传等人到灵武市法院起诉求助。由于案件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该院立案庭与宁东法庭开通“绿色通道”,及时联系案件的三方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案情,约定调解。
经了解,国家能源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一分公司将涉案工程发包给宁夏领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并签订两份合同。工程施工完毕后经结算,确认应付宁夏领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156万余元。2019年3月,宁夏领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因法律纠纷被法院查封账户,在与国家能源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一分公司办理挂账结算时无法出具发票,导致国家能源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一分公司无法支付。
眼看2020年春节将至,丁大传等32名务工人员在向宁夏领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讨要不到工资情况下,开始走信访渠道,经信访部门建议,向灵武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方和承包方想办法优先解决农民工工资。
国家能源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一分公司研究并请示宁夏煤业公司,同意将该公司与宁夏领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已审定工程款,经法律程序,将该款项代宁夏领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给丁大传等32人。该款项经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后,公司将款项打入法院账户,由法院具体向丁大传等32人取证支付。同时,因宁夏领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无法开具发票,国家能源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一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税率暂扣除相应税金36万余元,用于代缴两项工程所产生的税金,最终实际支付给宁夏领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119.6万余元。
因丁大传等安徽老乡已经全部回到肥东县老家,灵武市法院宁东法庭办案人员逐一进行了电话调解,并顺利达成调解意向。1月13日,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周景远指派宁东法庭庭长李杨和立案庭庭长张旭前往肥东县,安排国家能源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一分公司代理人与32名农民工签订调解协议,以便做好劳务费发放手续,尽快足额发放到手,让他们过一个舒心的春节。
1月14日上午,记者跟随2名法官来到安徽省肥东县法院,在看到灵武市法院请求协调一间调解室,以便签订调解协议的函件后,肥东县法院给予便利,很快调配一间法庭用于宁夏法院同行办案。
丁大传告诉记者,石塘镇到县城一个来回约40多公里,听说宁夏灵武市法院法官专程来到肥东帮助他们解决劳务费的消息后,乡亲们一大早就赶往县城,来到约定的肥东县法院等候。
确认身份、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号、签字、按上红手印……一份份法律文书材料逐渐完善。
“两位法官,午饭时间了,给大家叫外卖吧?”“不用了,这是我们的工作,请帮助大家把材料准备好!”当天12时20分,丁大传表达自己的一份心意,被灵武市法官婉言谢绝。
“按照财务程序,我们在收到法院法律文书后3个工作日,将农民工的劳务工资打入法院账户,希望农民工们过一个好年!“国家能源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一分公司代理人王先生说。
灵武市法院立案庭庭长张旭说,受理该批案件后,立案庭与宁东法庭共同协调各方达成调解意向,并按诉前调解程序,为当事人全部减免诉讼费,更省去了再来宁夏劳顿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