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时间:2020-03-02 来源: 作者:

刘凯在活动现场视察指导。张乔摄

河北法制网12月4日讯(记者王玉朝张乔)今天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推动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河北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和石家庄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共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西清公园(法制公园)开展了省会宪法集中宣传活动。省政府副省长、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凯,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永志,省政府副秘书长于清华来到活动现场视察指导。省司法厅党委书记潘冬青、副厅长罗强参加现场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知识。

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分成集中宣传区和文艺演出区两个区域。在集中宣传区,省直、石家庄市直各单位工作人员精心准备了各种法律知识展板,结合各自职能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在文艺演出区,相声、快板等多个群众喜闻乐见的宪法、法治类文艺节目循环演出,赢得现场观众热烈掌声。电子大屏幕和LED宣传车播放的普法宣传片等节目引来不少群众驻足观看;能说会跳的普法机器人更是惊艳亮相,吸引了众多目光。

此次宣传活动规模宏大,现场共有省直部门、石家庄市直部门110余家单位、1000余名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参加,摆放展牌652个,悬挂条幅300余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6万份,参与群众达2万人,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同日,全省各市、县(市、区)同步组织开展了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参与群众达20余万人。

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部署开展,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其中,12月1日至7日为宪法宣传周。按照统一部署,除“12·4”当天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外,全省各地各单位还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省上下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