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公布第二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时间: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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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枣庄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借疫情牟利的违法行为,现公布第二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案例一:
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在对台儿庄区中和堂大药房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药品未明码标价,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予以罚款5000元。
案例二:
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滕州市官桥张慧洗化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口罩、84消毒液未明码标价,销售的口罩标注的厂名无法查询。滕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没收伪造厂名的口罩20包、没收违法所得60元、予以罚款4550元。
案例三:
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滕州市龙泉小资优品便利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消毒液等商品未明码标价。滕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予以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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