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检察院:出台意见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时间:2020-03-02 来源: 作者:

  为服务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2月28日,山东省郓城县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

  《意见》强调,要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综合利用立案监督、提前介入侦查、快捕快诉和提出从重处罚量刑建议等措施手段,依法严厉打击诈骗、盗窃企业财物,侵占企业财产,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对企业强迫交易等犯罪。

  《意见》要求,要加强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组织领导,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与工商联沟通协调,完善检企联系机制,主动深入企业,及时了解复工复产企业情况。认真听取企业对强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察保障的建议,全面了解企业的现实需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对疫情防控期间面向企业的执法行为进行重点检察监督,发现有不作为或违法执法行为的,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

  在战“疫”这样一个特殊时期,该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尽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尽力支持复工复产,尽可能降低疫情对生产生活的影响,为防“疫”、战“疫”取得最终胜利作出应有贡献。(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徐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