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交警温情执法疫情期复工复产期交通违法车辆
时间: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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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法制网2月25日讯(通讯员 李万友)日前,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疫情的同时,加强交通管理工作中,对疫情期复工复产期间交通违法车辆只警告提醒不处罚的温情执法事儿,受到群众好评。
2020年2月23日15时2分,车牌号鲁R3xxxx的白色轿车违法在东明县城内南华路停车,被巡逻到此的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张贴温情提示:疫情期间暂不处罚,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文明停车的告知单。
2020年2月22日15时58分,河南省周口市的刘某某驾驶豫D7xxxx号牌重型货车,在东明县境内黄河路违反禁行标志,被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处以:疫情期间交通违法警告一次,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
截至目前,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防控防疫期复工复产期、交通管理工作中查获的鲁Rsxxxx,豫Dxxxx,鲁R86xxx、鲁H2xxxx、豫P8xxxx、鲁Q6xxxx等80多辆外地车和本地在东明县境内违反交通标志、闯禁行、禁停路段的交通违法车辆处以只警告提醒不处罚的温情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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