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法院晒扫黑除恶成绩单 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54件440人

时间:2020-03-02 来源: 作者:

  1月6日下午,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一审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4件440人,二审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3件118人。审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主要涉及矿产资源、民间借贷、交通运输、社会治安等领域。

  据了解,在一审审结案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1件182人,恶势力犯罪案件43件258人;以上案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50人,判处罚金等财产刑3130.5万元。中院二审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3件118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件40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1件78人;审结案件中除因具有立功等情节被从轻处罚外,其余均维持原判。

  全市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审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主要涉及矿产资源、民间借贷、交通运输、社会治安等领域,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成员多以社会闲散人员和刑释人员为主。审判工作中,坚持将黑恶势力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作为打击重点,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注重运用追缴违法所得、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切实打掉其嚣张气焰,铲除其经济基础。

  2019年12月23日,济宁中院依法对侯海涛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侯海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财产刑;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徐发庆、王思存、张红雷、刘水贺、李波等22名被告人十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财产刑。汶上法院对闫现攀犯罪集团、嘉祥法院对于世臣犯罪集团、邹城法院对杨彦军犯罪集团、曲阜法院对张学红犯罪集团、梁山法院对张传磊犯罪集团、金乡法院对周文秀犯罪集团,分别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名数罪并罚,依法公开宣判。

  法院依托现有刑事审判团队,优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刑事审判骨干,组成涉黑恶势力、涉“保护伞”、涉黑恶势力罪犯减刑假释案件3个专业审判合议庭,通过深入研判、规范庭审、严格程序、督促指导等方式,对事实、证据及程序方面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同时,集中开展涉黑恶、涉“保护伞”线索排查全覆盖活动,重点对全市法院审结的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重新梳理,深入细致排查涉黑恶、涉“保护伞”线索,确保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并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增强甄别虚假诉讼的研判能力,提高对“套路贷”等犯罪行为的警觉意识,发现放贷人具有黑恶势力背景,或者从事“套路贷”犯罪嫌疑的,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法院共移送各类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137条。

  济宁中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主动上门献计,聚焦黑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54条,取得了良好效果。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公开开庭庭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新闻媒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会各界群众等旁听庭审2500余人次,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声势,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斗争的坚强信心。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委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建设平安济宁、法治济宁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