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当地采矿业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法制网讯 记者李光明 范天娇 通讯员王龙江 9月10日至16日,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兆水、刘兆本、刘兆刚、刘兆安等34人涉黑案,此案将择期宣判。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自上世纪90年代起,被告人刘兆水、刘兆本、刘兆刚、刘兆安四兄弟通过贩卖砂石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2004年,刘兆本等人从事非法采矿。2005年,刘兆本担任新城口村党总支书记,后兼任村主任,为刘氏兄弟在当地形成强势地位和非法敛财提供了有利条件。

  2006年,刘兆刚成立马城民爆物品管理站,控制采矿所必需的炸药,刘氏兄弟及其他被告人陆续加入,开始了长达10多年的非法采矿行为。2007年,刘氏兄弟为争抢工程项目,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排挤、打压竞争对手。当年4月,被告人马士凤纠结百余人持械与他人斗殴,用铲车推倒企业院墙,此事在当地产生重大影响。至此,以刘氏兄弟为首的涉黑组织初步形成。

  之后,刘氏兄弟以强行兼并采石散户等方式,对当地采石行业形成全面非法控制。多年来,这个涉黑组织为维护自身利益,多次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以黑敛财、以财养黑、以钱开路、祸害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自然环境、政治生态和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这个涉黑组织利用家族势力,长期大肆非法开采,对当地采矿行业形成全面垄断和非法控制;强占村民土地,强迁村民祖坟,兴建宗祠、豪宅,震坏村民房屋,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对当地群众形成了心理强制、威慑;无视安全法规,在非法开采中造成多人死伤;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利用非法采矿等手段获取的巨额经济利益,大肆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庇护。

  此案涉案人数众多,为提高庭审效率,法院先后数次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听取了控辩双方对非法证据排除、回避、证人出庭等程序性问题的意见。整个庭审活动持续7天,在法庭主持下,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亲属和社会各界群众等一百多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