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的荣耀,他们当得起!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堂吉伟德

  记者17日从退役军人事务部获悉,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人员,应评定(批准)为烈士(2月18日《北京青年报》)。

  新冠肺炎疫情作为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严重危及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一场与时间赛跑的防控战和攻坚战。为了减少疫情的传播与扩散,基层干部进居入户进行摸排,实行小区封闭化管理搞好后续服务,转运感染者或者确诊者分级诊疗,一线的护士们在高危的环境中,超负荷工作救治患者,用最大的努力挽救每个人的生命。还有出租车司机、志愿者,每个人都在冒着巨大的风险,充当着防控一线的勇士、斗士和战士。

  冰冷的数字背后是温暖的人性和鲜活的生命。以医护人员为例,据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介绍,截至2月11日24时,全国医务人员确诊新冠肺炎1716例,占全国确诊病例3.8%,其中6人不幸死亡,占全国死亡病例0.4%。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基层干部和共产党员,他们有的感染上了新冠肺炎病毒,从救护者变成了被救人,还有的则永远倒在了工作岗位上,比如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岳金栋、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利国水利站厉恩伟、河南省荥阳市司法局干部郑凯等。这些共产党员、医护工作者、解放军战士,不顾个人安危,冲在抗疫防疫的第一线,他们的行为令人感动,因公殉职则让人痛心疾首。

  善待这些因公殉职的党员干部,或为公共事业而献出生命的志愿者,是社会应有的公义与良知,如此才能让整个社会充满昂扬的斗志和鼓舞人心的力量。对于因公死亡的人员,一些地方已按工伤保险条例给予了相应的一次性死亡补助,解决了遗属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但仅有经济补助与抚恤远远不够,除了经济上的补偿,更应有政治上的厚待,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进行烈士褒奖,理应成为对他们的最高礼赞,也是最高层次的致敬。

  烈士指在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牺牲的公民。《烈士褒扬条例》第8条对烈士评定有着明确的标准,其中第2条规定,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应当评为烈士。笔者认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性极高,参与防控工作属于重大、重要的公共行为。在这场不见硝烟的战疫中,每一名牺牲的人员都如同烈士一样英勇,他们理应获得和烈士一样的对待。

  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评尽评,让他们享受烈士的褒奖与殊荣,接受公众的缅怀与致敬,是打好疫情防控战的题中之义,也是永远怀念和铭记这些在民族危难时刻,负重前行勇士们的应有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