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铁检发出首例文物保护检察建议
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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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 记者 石飞 通讯员 何赟 张会平 “百年寸轨黄金线,千年古城第一车。”承载着云南记忆的“寸轨”,却可能因修缮、保养不到位面临着逐渐消失的风险。近日,云南省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向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建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出首例文物保护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依法履职,力促相关文物得到妥善保护。 今年,昆明铁检发现滇越铁路、个碧石铁路沿线有多个车站被列为不同级别文物保护单位,但有信息显示相关文物未得到有效保护。在明确文物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或国有财产后,该院将文物保护纳入监督视野。在随即进行实地走访摸排时发现,个碧石铁路沿线的乡会桥站车站站房、建水车站站房及临安车站站房等文物保护单位存在车站站房管理维护不到位以及火灾风险隐患,有造成被保护文物渐消的风险。据此,昆明铁检在取得属地检察机关支持下,并报请云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获批复后,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理。昆明铁检还分别向对文物保护具有监管职责的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及建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出检察建议,针对存在问题建议两单位督促各文物建筑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履行各自文物修缮、保养义务,落实各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及时消除隐患风险。 昆明铁检相关负责人说,他们将以此案为基点,围绕滇越铁路、滇缅铁路,构筑检察机关与文物保护、消防救援等行政机关共同保护公益的格局,合力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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