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法制网讯 记者 周宵鹏 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牵头制定的《河北雄安新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近日出台,标志着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在雄安新区全面展开。  据了解,河北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该院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研究,稳步有序推进。该院组织专题学习,确保两级院检察人员切实理解、掌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核心要义、具体要求和程序规定。从基础环节入手,规范检察机关内部办案程序,制定并印发雄安新区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法律文书格式样本;指导雄安新区三县检察院积极实践,积累经验、发现问题。  目前,河北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已指导安新县检察院初步建立起值班律师制度及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机制;雄县检察院进一步简化速裁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等法律文书和告知、送达程序;容城县检察院探索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在刑拘期限内办结并提起公诉,所办理的危险驾驶案件80%以上在1-2日内办结。  为全面展开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河北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积极与法院、公安、国安等部门沟通协商,在前期实践探索基础上,借鉴多个试点地区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了《河北雄安新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并经新区党群工作部和新区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多部门反复修改后正式会签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