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探索更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9年,江苏司法行政人一步一个脚印,勤勤恳恳干了一件事。
2011年,针对群众日益旺盛的法律服务需求,以及获取法律知识渠道狭窄和找律师贵、找律师难等问题,在创新激励驱动下,江苏在全国率先提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最初发源地太仓市,通过设立1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首次确立了法律服务的公共服务属性。以此为发端,省厅又在全国率先将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全面升级为网上、网下一体化的12348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得到飞跃式提升。”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介绍。
这一开创性探索,得到了司法部高度肯定并在全国推广。9年来,在江苏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支持下,江苏省司法厅把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价值追求,在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初衷不改、精耕细作,时刻紧跟国家法治建设步伐,为江苏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如今,江苏以省市县镇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主干,以社会联动普法、“城乡半小时”公益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四张网”全覆盖为依托,建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一条主干”“四张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江苏高质量发展增添了法律服务领域的“软实力”。
据了解,江苏上线的12348江苏法网2.0智慧版,集网站、微信和移动App三大载体,日均服务量已达到4000件次,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现了全天候响应。江苏还在全国最先成立公共法律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多元化服务供给体系。
2019年7月30日上午,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省厅北京西路沿街一楼启用。中心既面向群众提供窗口服务,又担负全省实体平台的规划、统筹、指导功能,成为公共法律服务的省级枢纽。
此前两个月,江苏省司法厅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手在全省推广“连云港模式”,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国率先建立实体化运作的非诉服务中心,在法院成立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在人社、信访部门等成立非诉服务中心分中心,并结合司法行政机构改革成果,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仲裁、律师调解7种非诉解决方式统一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推动,携手各方力量探索建立非诉纠纷化解体系,为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延伸探索了新经验。
据悉,为推动形成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结构,江苏省司法厅还大力培育发展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截至今年10月共建成5种类型、4900多个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先后承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购买服务项目金额约2400万元,参与特殊人群帮扶4.5万人次,法律服务受惠人群160万人次。“我们借此成功发展20万名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为各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储备更多社会力量和专业人才。”柳玉祥介绍。
江苏存在苏南、苏中、苏北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体现在法律服务领域,存在着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人才资源短缺、财政专项资金供给不足、法律服务需求与供给能力水平不平衡等问题。多年来,江苏特别注重将法律服务力量向薄弱地区倾斜,不仅注重南北挂钩、实体对接,还在宿迁市泗洪县等12个省定经济薄弱县设立互联网律所,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现场+远程”的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
通过不断加强与科技软件公司共同研发力度,12348江苏法网已上线4大类50余项法律服务产品,其中“公证最多跑一次”将传统线下办理时间缩短50%以上,“律师服务一站通”实现4万律师在线10秒内响应群众法律诉求。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介绍,通过将区块链技术引入公证,利用区块链分布式存储、防篡改、加密性强等特点,共享公安、民政、人社、教育、税务等部门数据,自动获取服务申请人的身份、户籍、学历和纳税、无犯罪记录信息及婚姻登记信息。群众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最快1分钟完成公证受理,60分钟出具公证书,通过在线付费以及快递服务,实现“一次也不跑,轻松办公证”。
据悉,正是江苏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逐步探索并树立的“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的指导思想,为机构改革后高效推进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目前,江苏正探索法治统筹、业务统管、服务统一、政治统领“4T”网上工作法,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理念创新、方式创新、管理创新。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可以说是江苏司法行政工作走向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工程’,我们一定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在司法部领导和指导下,继续发扬创新实干精神,为探索建立更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更多江苏经验。”柳玉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