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扫码进“福利微信群”可以领礼品 结果却被骗33000元

时间:2021-11-03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2021年8月3日,家住乌兰察布集宁区的李女士报警称7月31日,一名男子在集宁区某商场让她扫微信二维码进了一个“福利微信群”,之后这名男子给李女士送了一把扇子作为进群的小礼物。进群后李女士发现这个微信群里时常发一些刷单、点赞可以赚钱的链接,李女士想着赚些钱,于是便点开了链接。页面显示李女士可以在此充值做点赞、关注一些账号的任务,然后就可以得到返利。但李女士充值并做完平台要求的任务准备提现时,平台就会卡顿,显示无法提现,需要继续充值才能提现所有充值和返利的金额。此时,李女士仍然抱有侥幸心理,就这样一步一步,陆续在这个网络平台上进行充值。当她充值至33000余元时,李女士意识到自己可能陷入了电信网络诈骗的陷阱,于是报警了。

  接到报警后,乌兰察布集宁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业探组的侦查员立即对该案展开侦查工作。根据被害人李女士提供的相关线索及嫌疑人特征,侦查员开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踪。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和摸排工作,2021年9月26日,侦查员发现了曾经拉李女士进群的那名男子张某某,随即将其依法传唤。在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他的犯罪事实。

  从2020年开始,张某某便按照其上线的要求拉人组建微信群,其上线再对进群的人员进行诈骗。张某某与其上线约定,组建一个110人以上的微信群,张某某获利人民币1050元,人数不够的微信群,张某某的上线会按每人5元给张某某结账。截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非法获利人民币20万元左右,组建600余个用于诈骗犯罪的微信群。为了能顺利组建更多的微信群,获得更多的钱财,张某某便编造各种理由,以进群送礼品的方式诱骗人们进其组建的微信群。除了在集宁区,张某某还曾流窜至内蒙古其他城市、江苏省和安徽省等多地进行诈骗犯罪活动。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集宁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1、广大居民朋友不要轻易加入陌生人组建的聊天群;

  2、不要轻易点开短信、微信等其他手机APP里的链接,刷单返利、进群领福利等往往都是陷阱,大家不要上当受骗;

  3、民警建议大家下载注册使用“国家反诈中心”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金钟罩”。一旦注册使用的人员有被诈骗的风险,“国家反诈中心”、“金钟罩”系统或公安机关会对您进行预警,避免您被电信诈骗。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wjzx/2021-10-18/50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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