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机关去年一年发放救助金1317万元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徐笑余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近日举办浙江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刘树枝在会上通报了浙江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2019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办理救助案件1090件1112人,分别同比上升52.8%和55.3%,发放救助金1317.2万元,同比上升20.24%,救助总人数和总金额均居全国前列。
跨省救助 助力脱贫攻坚
作为2015年底在全国第一个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浙江也是流动人口大省,登记在册流动人口超过2820万。如何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有效司法救助,成为浙江检察机关助力扶贫攻坚的一个着力点。
“我是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检察官,现在向你宣布《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1.5万元司法救助金将汇到你的银行卡上,请注意查收。”2019年9月26日,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检察官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通过四级检察机关联动方式,跨省连线1500公里外的广西梧州藤县检察院,向藤县村民罗某远程送达司法救助决定。
原来,罗某家是当地低保家庭,在杭州打工的儿子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一场车祸让一家人失去了顶梁柱,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身上还背有沉重债务。了解情况后,检察官主动联系罗某,委托当地检察机关协助核实情况,为他申请了司法救助。
浙江检察机关积极与扶贫工作部门沟通协调,贯彻落实2019年2月25日最高检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出台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办法,提高救助效果和脱贫攻坚成果的可持续性,全面助力打赢司法领域脱贫攻坚战。去年一年,浙江检察机关共办理因案致贫的司法救助案件346件,救助困难群众393人,发放救助金586.55万元。
视频接访 科技传递温度
浙江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远程救助模式,全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甚至不跑路”的目标。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对外省异地救助申请人身份、账户信息等进行核实,救助款领取也不需救助对象上门签字,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和效果。最近两年,浙江检察机关依靠远程视频技术,已开展国家司法救助80余起。
浙江检察机关通过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狠抓司法救助工作落实。对申请人通过电话或者来信提出的救助申请,探索容缺受理模式,通过干警主动沟通、上门核查代办等方法,减少救助申请人诉累。
“浙江检察机关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在司法救助工作中进行探索和创新,救助模式逐渐多元化。在救助同时,辅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社会帮扶和联动救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全国人大代表、松下家电(中国)有限公司厨卫空间事业部刘廷如此说。
一案一策 提升救助精度
为了让司法救助制度更好发挥作用,浙江检察机关以“一案一策”提升救助精准度,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对特别困难的,探索上下级、多部门联动救助,增加救助金额;对于存在其他救助需求的,主动提供心理疏导、免费教育、最低生活保障、职业指导、就业介绍和其他临时性救助等。
“一案一策”在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在慈溪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申诉案中,检察官发现,被害人刘某的一对未成年子女是当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姐弟俩在父亲去世后面临严重的生活、学习问题。检察官前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实地走访,联合当地开展多元化综合救助。最终,姐弟俩被列入当地精准扶贫对象,有了自己的住所,高中阶段可享受每学期2000元临时扶贫补助,生活学习有了保障。
浙江检察机关立足“一案一策”,并将个案救助延展为对群体的关护。在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中,王某某因被性侵造成严重心理创伤,急需治疗。该院主动引导王某某家属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为王某某及时接受心理矫治创造条件。同时,该院主动搭建未成年人保护平台,在全国首创“未成年人关护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为更好提升司法救助的精度,浙江检察机关通过“三步走”提高司法救助的有效性,事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对策,事中专人负责联系协调互通信息、通报案件进展情况,事后常态化回访跟进脱贫及救助帮扶措施落实。
国家司法救助是司法领域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刘树枝说,下一步,浙江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救助监督机制,完善司法救助信息共享,畅通申请渠道,探索多元化救助方式,推广信访代办制等经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每一起司法救助中感受到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