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冲闯防控卡点获刑
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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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王艳 刘彦州
酒后驾车冲闯疫情防控卡点,并抓伤执勤民警……2月21日下午,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通过“三远一网”系统公开开庭审理后,以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袁某当庭认罪悔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2月11日16时许,袁某酒后驾车经过位于范县龙马路和十字坡大道交叉口的疫情防控执勤卡点时,拒不下车配合检查,并强行驾车闯卡冲撞隔离墩,致执勤民警被拖行50多米后才停车。下车后,袁某辱骂、抓挠执勤民警。经鉴定,案发时袁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4.2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
案件发生后,范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2月2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通过远程视频提审犯罪嫌疑人袁某,并迅速完成告知、通知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等工作,当天以袁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向范县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出量刑和适用速裁程序的建议。
据范县法院院长高贯玺介绍,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立即启动疫情相关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程序,并决定由院长承办。因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法院对该案件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在庭审中,法官、辩护人在审判庭,公诉人在检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三方实现“隔空对话”,既保障了庭审顺利进行,也减少了人群聚集,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
经合议庭合议,该案当庭宣判。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10个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袁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袁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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