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信息化手段确保疫情期间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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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王翠云)大屏幕上显示着云南省检察院、德宏州检察院、盈江县检察院、陇川县检察院视频会议室的画面,画面中的检察官都戴着口罩……近日,云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以远程视频方式听取基层院案件汇报。5名检察官详细听取了盈江县检察院和陇川县检察院办理的1件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和2件涉疫情行政处罚案案情以及提前介入、办案进度等情况,第一时间给予指导。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云南省各级检察院充分运用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等信息化手段,实现网上“面对面”讯问询问、审查核实证据、出庭支持公诉等,既保障疫情期间的办案安全,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同时,该省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及时采取异地阅卷,利用电话、网络办理诉讼业务等方式确保各项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今年2月以来,该省三级检察院案管部门共受理流转各类案件3148件,接待律师及诉讼代理人1036人次,办理异地阅卷84件。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中对相关检察业务工作的办案指导,云南省检察院成立了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对重大、敏感的涉疫情刑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该院还分别联合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和《关于依法惩治拒不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义务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建立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惩治恶性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截至2月14日,云南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和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23件25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办理涉医疗废物及废弃口罩、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2件。
(原标题:防疫和检察,两手抓两不误?云南:信息化手段确保疫情期间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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