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行政复议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沈国新 江苏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推进依法行政,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既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更是党中央国务院确立的法治中国建设重要阶段性目标。建立行政复议制度则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助推器,行政复议办案结果既是检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试金石,也是评价法治政府建设绩效的晴雨表。面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需要加快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效能提升。

  

  立足顶层设计,加快构建新的体制

  

  “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是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对地方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是中央政法委今年确定的政法领域深化改革跟踪项目。按照省委深化法治江苏建设要走在全国前列、省政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决策要求,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建设,需要担当实践,改革突破,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保障江苏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江苏省自2009年开始,也开展了以相对集中复议权为主要内容的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成效,探索出两种模式:

  

  一是海门模式。明确由市政府集中全市除国家垂直管理机关以外的行政复议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不再行使行政复议权,原由各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统一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以市政府的名义受理,并作出复议决定。这一模式符合改革目标;

  

  二是泰州模式。在市级层面,少数政府部门(市公安局等)为复议机关的,由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负责转交该部门的行政复议机构审理,其余部门为复议机关的,由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与原复议主体协调,联合集中办理,行政复议决定书由原复议主体盖章。这一模式将相对集中复议权改革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面对中央的改革要求,结合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基本现代化的进程,江苏省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需要加快步伐、接续发力。建议按照中央明确的改革目标,深化原有改革试点,鼓励支持扩大改革试点,增强复议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提升复议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基本要求是,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一级政府设置一个复议机构、集中统一办理复议案件的新体制,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和办案机制。加快将海门模式推广到其他县(市区),将泰州模式向海门模式转变;鼓励支持其他地区借鉴先行改革试点地区经验,报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启动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地区,重组后的司法局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商请编制管理部门增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合理增加领导职数和复议办案人员;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管部门及时掌握了解改革试点中的问题、经验,注重请示、报告,保障改革顺利进行、与改革目标有机衔接。

  

  立足办好案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案件受理、听证、调查、调解、决定等各个审理环节的规则,保证公正办案的质量和效能。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重要案件纠错协调关口前移。对行政行为存在明显不当的,在办案审理的初始阶段,就要及时通报有关行政机关,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明确办案要求,充分运用调解机制,力求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疑难案件定期汇集研判交流。对疑难复杂案件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复议机构要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专家学者、复议委员会等智库和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联系会议平台作用,及时为办好案件提供智力和政策支持。三是阶段案件总结分析报告通报。为行政机关改进工作提供参考、为评价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参考。

  

  立足服务指导,组织开展业务活动

  

  行政复议办案是具有准司法性质的专业工作,提高办案能力,需要丰富业务活动。要定期举办复议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定期开展基层调研督导活动,对工作中的个性、共性问题,加强业务指导,鼓励探索创新,对基层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上升为制度在面上推广。对需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重视支持的,加强协调沟通,力求给基层多提供政策支持。要定期组织复议业务评优创优活动,适应推行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的要求,组织多层次的优秀复议决定文书、案卷评查、评比,提高复议文书明理释法、定分止争的力度和质量;建立复议典型案例选编发布机制,为各级复议机构提供办案指南;定期评选复议办案能手、标兵,与队伍建设、与先进宣传有机结合,扩大复议法律制度、复议为民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立足提升效能,积极拓展办案功能

  依据办案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与源头预防减少争议并重。注重发挥复议办案的“集散效应”,通过归集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充分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督办函、通报、专报等载体,把个性、共性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分散反馈到有关政府、行政机关,以求能够办好一个案件、改进一个条线、提升一个层面,切实为推进依法行政打好助攻。依据办案纠错情况,评价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考核联动。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更好落实责任。依据办案工作需要,引导实践训练,与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关联。复议办案专业性强,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同时承担着“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对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相对较高。要把复议办案作为机关人员的练兵场,有意识、有计划安排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公职律师,通过轮岗、兼职、挂职等方式,加强实战锻炼,同时完善考核激励措施。依据办案实践,强化理性思考,与完善制度理论研究融合。要鼓励、支持办案人员,勤于思考,善于总结,为完善政策制度、改进工作措施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发挥智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