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护患者个人信息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程啸(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在防控疫情过程中,无论是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对确诊患者进行收治,还是政府部门进行疫情信息公开,都应当做到依法,充分尊重和保障确诊患者、感染者及其亲属的隐私权与个人信息,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和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等法律规定均要求在诊疗活动和疾病防控中保护患者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疫情防控是现在头等大事,但是疫情防控本身就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其与尊重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是不矛盾的。即便真的出现冲突,为了防控疫情,不得不侵害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也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符合比例原则,采取最小损害的方式。涉及具体确诊患者的疫情相关信息公布,也应兼顾公共利益和私人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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